如今,一些想要为自身创造更多收入的个人,在受雇于单位并领取工资的同时,也会利用空闲时间做一份兼职,将取得的劳务报酬作为自身的第二份收入。
但是,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之间存在许多不同点。企业在向员工发放工资时,可以用工资条作为成本入账的合规凭证,而在支付劳务报酬时,必须要获取到发票才能对这部分费用支出合规入账。
所以,个人在取得劳务报酬时,通常会应企业要求向其提供相应的合规发票。而个人不具有自行开票的能力,通常只能通过自然人代开的方式来获取发票。
通过税务大厅代开发票时,将承担20%-40%的个税税负,由受票方企业代扣代缴。此外,在次年个税汇算时,还会和工资薪金所得一起,按3%-45%的税率计算个人综合所得税。
在这种计税方式下,个人所承担的税负较为沉重,实际利润空间受到大幅压缩。那么,是否有合理合法的办法,能够帮助个人在减轻纳税负担的同时开具出合规发票呢?
部分地区能够享受到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这些地区进行自然人代开时,个税可按照经营所得核定征收,核定后的个税税率为0.5%-1.5%,综合税率1.56%-2.56%。
这种方式下,在开票时就缴清税款,所以无需受票方代扣代缴个税,同样是从税务大厅出票且附有完税证明,还不会计入次年的个税汇算。
在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下,个人的税负压力能够得到有效降低。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只有满足业务真实的前提,才能够享受到政策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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