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城乡居民参保人: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统筹制度的意见》(宁政规发〔2019〕4号)等文件精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已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的,因户口迁至外省、出国定居、重复参保、死亡或者参加职工医保等情形,可持相关材料到中卫市政务中心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账户注销和退费手续,下一医保年度(2025年1月1日)开始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需提供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开具的红色发票、身份证及正常开通的银行卡,死亡人员还需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者死亡证明和亲属身份证明及亲属银行卡。
二、需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退费申请表》
为了您的个人财产和信息安全,谨防诈骗、防止资金流失,请及时到中卫市政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退款,如遇到不清楚事宜,可及时向我中心经办人员咨询了解。
咨询电话:0955-8598929
办理地址:中卫市政务大厅(中卫市政府东停车场对面)
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温馨提示:为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网络诈骗,我中心不提供线上退款服务。
来源:沙坡头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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