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邓州城市网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安全监管,建立安全、规范、稳定、有序的经营秩序,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许可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范围

邓州市中心城区不设置烟花爆竹零售店。具体范围为:焦柳铁路以东、湍河以南、北京大道以西、南一环以北。

二、 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时间

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店发放临时许可证,许可时间:2025年1月9日—2025年2月17日。(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