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一七年江苏烟酒公卖局造送民国六年三月份代征各省西烟销地公卖费表册六年九月七日详奉财政部指令
经过努力,利用业余时间(晚上、休息日),近期从各种网站上、各省自治区和各市及各县(区)图书馆、各省自治区和各市及各县(区)档案馆等查到了1910年代的资料,查到一九一七年江苏烟酒公卖局造送民国六年(1917年)三月份代征各省西烟销地公卖费表册六年(1917年)九月七日详奉财政部指令照片资料,资料非常珍贵,非常难找,古董级资料。如图。
浙江省合计:西烟六百十九箱,征银一千八百二十六元五分,除提棧费一百三十六元九角五分四厘,外寔征存银一千六百八十九元九分六厘。
山东省合计:西烟四百三十七箱,征银一千七十四元一角四分六厘 ,除提棧费八十元五角六分一厘 ,外寔征存银九百九十三元五角八分五厘。
福建省合计:西烟七十六箱,征银二百九十八元九角八厘 ,除棧费二十二元四角一分八厘,外寔征存银二百七十六元四角九分。
奉天省合计:西烟一百四十九箱,征银三百五十一元六角四分,除提棧费银二十六元三角七分三厘,外寔征存银三百二十五元二角六分七厘。
吉林合计:西烟九十三箱,征银二百十九元四角八,除提棧费银十六元四角六分一厘,外寔征存银二百三元一分九厘。
总计:以上五省共西烟一千三百七十四箱,征银三千七百七十元二角二分四厘 ,除提棧费外寔征存银三千四百八十七元四角五分七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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