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宁夏市场监管厅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12315投诉举报产品靶向性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抽查在全区流通领域(实体店)开展,共抽查了242家经销单位的412批次产品,涉及家用电器、多媒体设备、电工材料及电器附件类、建筑材料、纺织品、日用品、食品相关产品、文具、一般工业品等9大类45个产品细类。经检验,产品合格360批次,不合格52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2.62%(产品抽检情况见图1)。
二、抽查产品检测依据及质量状况
(一)家用电器类
1.电热毯。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8-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只进行19.102或19.103或19.110条的试验)、机械强度(只进行21.1 11.1条的试验)、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抽查的7批次产品中,有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85.71%。
2.快热式电热水器。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1-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快热式电热水器的特殊要求》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抽查的10批次产品中,有5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0.00%。
3.电水壶。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试验和22.103条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抽查的10批次产品中,有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0.00%。
4.液体加热器。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抽查的9批次产品中,有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1.11%。
5.电暖器。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23-200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抽查的10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6.暖风机。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23-200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对其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抽查的1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7.电手炉。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99-200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储热式电热暖手器的特殊要求》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对其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不包括第21.102、21.103条的试验)、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内部布线、元件(仅做第24.101条的试验)、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抽查的1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8.电动剃须刀及电推子。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剃须刀、电推剪及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耐热和耐燃等。抽查的10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9.电吹风。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进行第19.11.4条)、机械强度、结构(不包含第 22.46 条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抽查的12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10.加湿器。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48-200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加湿器的特殊要求》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对其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22.46条的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噪声等。共抽查的10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11.便携式烹饪器具。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4-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类似用途便携式烹饪器具的特殊要求》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22.46条的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抽查的1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二)多媒体设备类
电视机。依据GB 4943.1-2022《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1部分:安全要求》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电气间隙、爬电距离、抗电强度试验、保护导体、预期的接触电压、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断开连接器后电容器的放电、热灼伤(接触温度限值)、直接安装导电金属零部件的热塑性零部件、直接插入电网电源输出插座的设备、电源软线基本要求、交流电源端口的传导发射、1GHz以下辐射发射、谐波电流等。抽查的10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三)电工材料及电器附件类
1.电线电缆。依据GB/T 5013.4-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第4部分:软线和软电缆》、GB/T 5023.3-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3部分:固定布线用无护套电缆》、GB/T 5023.5-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5部分:软电缆(软线)》、GB/T 9330-2020《塑料绝缘控制电缆》、GB/T 12527-2008《额定电压1kV及以下架空绝缘电缆》、GB/T 12706.1-2020《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1部分:额定电压1kV(Um=1.2kV)和3 kV(Um=3.6kV)电缆》、GB/T 12706.2-2020《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 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2部分:额定电压 6kV(Um=7.2kV)到30 kV(Um=36 kV)电缆》、GB/T 12706.3-2020《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3部分:额定电压35 kV(Um=40.5kV)电缆》、GB/T 14049-2008《额定电压10kV架空绝缘电缆》、GB/T 19666-2019《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或光缆通则》、JB/T 8734.2-2016《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 第2部分:固定布线用电缆电线》、JB/T 8734.3-2016《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 第3部分:连接用软电线和软电缆》、JB/T 8735.2-2016《额定电压 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软线和软电缆 第2部分:通用橡套软电缆》、JB/T 10491-2022《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交联聚烯烃绝缘电线和电缆》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结构尺寸、电性能、绝缘机械性能、护套机械性能、不延燃试验、成品电缆试验等。抽查的10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2.开关。依据GB/T 16915.1-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 第1部分:通用要求》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标志、防触电保护、端子、结构要求、开关机构、耐老化、开关外壳提供的防护和防潮、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机械强度、耐热、螺钉、载流部件和连接、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密封胶距离、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耐燃和耐电痕化等。抽查的10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3.插头插座。依据GB/T 2099.1-2021《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T 2099.3-2015《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2-5部分:转换器的特殊要求》、GB/T 2099.7-2015《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2-7部分:延长线插座的特殊要求》、GB/T 1002-2021《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 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尺寸检查、防触电保护、接地措施、固定式插座的结构/插头和移动式插座的结构、防潮、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温升、拔出插头所需的力、软缆及其连接、耐热、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通过密封胶的距离、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 耐燃和耐电痕化等。抽查的10批次产品中,有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00%。
4.灯具。依据GB 7000.1-2015《灯具 第1部分: 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201-2008《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标记、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接地规定、防触电保护、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防尘、防异物和防水、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耐热、耐火和耐起痕、接线端子等。抽查的10批次产品中,有3批次发现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0.00%。
(四)建筑建材类
1.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依据GB/T 12754-2019《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表面质量、正面涂层性能(正面涂层厚度)、正面涂层性能(涂层硬度)、正面涂层性能(弯曲性能)、反面涂层性能(反面涂层厚度)等。抽查的5批次产品中,有5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0.00%。
2.铝塑板。依据GB/T 22412-2016《普通装饰用铝塑复合板》、JG/T 373-2012《铝塑贴面板》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铝材厚度、外观、尺寸及允许偏差(厚度)、涂层厚度、涂层表面铅笔硬度、弯曲强度、180°剥离强度、涂层硬度、涂层附着力、涂层耐沾污性等。抽查的3批次产品中,有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0.00%。
3.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依据GB 18242-2008《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耐热性(90℃)、拉力(最大峰拉力)、延伸率(最大峰时延伸率)、不透水性(30min,0.3MPa)、低温柔性(-20℃)、渗油性、接缝剥离强度和钉杆撕裂强度等。抽查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4.仿古木质地板。依据LY/T 1859-2020《仿古木质地板》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含水率、静曲强度和表面耐污染等。抽查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5.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依据GB/T 5836.1-2018《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外观、颜色、规格尺寸、密度、维卡软化温度、纵向回缩率、拉伸屈服应力、断裂伸长率和落锤冲击试验TIR等。抽查的10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6.建筑室内用腻子。依据JG/T 298-2010《建筑室内用腻子》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容器中状态、施工性、低温贮存稳定性(液态组分或膏状组分)、干燥时间(表干)、打磨性、粘结强度(标准状态)和耐水性等。抽查的9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7.建筑外墙用腻子。依据JG/T 157-2009《建筑外墙用腻子》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容器中状态、施工性、低温贮存稳定性(液态组分或膏状组分)、干燥时间(表干)、打磨性、粘结强度(标准状态)和耐水性(96h)等。抽查的1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8.浸渍胶膜纸饰面细木工板。依据GB/T 5849-2016《细木工板》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含水率、浸渍剥离、横向静曲强度、表面胶合强度、表面耐划痕和表面耐磨等。抽查的8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9.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依据GB/T 15102-2017《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含水率、静曲强度、表面胶合强度、2h吸水厚度膨胀率、密度和表面耐划痕等。抽查的1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10.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依据GB/T 18102-2020《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含水率、密度、吸水厚度膨胀率、表面胶合强度、表面耐划痕和表面耐磨等。抽查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11.聚氨酯防水涂料。依据GB/T 19250-2013《聚氨酯防水涂料》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固体含量、表干时间、实干时间、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不透水性、低温弯折性、撕裂强度、粘接强度、加热伸缩率和吸水率等。抽查的4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12.聚合物水泥防水浆料。依据JC/T 2090-2011《聚合物水泥防水浆料》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干燥时间、粘接强度(无处理)、耐碱性和耐热性等。抽查的4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13.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依据GB/T 23445-2009《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固体含量、拉伸强度(无处理)、断裂伸长率(无处理)、低温柔性、不透水性(0.3MPa,30min)和粘接强度(无处理)等。抽查的4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14.刨花板。依据GB/T 4897-2015《刨花板》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含水率、静曲强度、弹性模量、表面胶合强度、2h吸水厚度膨胀率和板内密度偏差等。抽查的1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15.玻璃丝棉板。依据GB/T 13350-2017《绝热用玻璃棉及其制品》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尺寸及密度允许偏差、厚度、密度、导热系数(25℃)和外观等。抽查的2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五)纺织品类
1.服装。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等一系列服装相关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异味、甲醛、pH、纤维含量标识、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使用说明等。抽查的80批次产品中,有不合格22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27.50%。
2.床上用品。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2796-2021《床上用品》等国家标准规定,检样项目包含异味、甲醛、pH、纤维含量标识、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使用说明等。抽查的10批次产品中,有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40.00%。
3.毛巾。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异味、甲醛、pH、纤维含量标识、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使用说明等。抽查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六)日用品类
1.垃圾袋。依据GB/T 24454-2009《塑料垃圾袋》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厚度及偏差、有效宽度偏差、有效长度偏差、感官、抗渗漏性能、跌落性能、提吊试验等。抽查的10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2.卫生纸。依据GB/T 20810-2018《卫生纸(含卫生纸原纸)》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定量、D65亮度、灰分、交货水分、洞眼、尘埃度、宽度偏差、节距偏差、偏斜度、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等。抽查的10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3.洗衣液。依据QB/T 1224-2012《衣料用液体洗涤剂》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感官指标、稳定性、总活性物、pH(25℃,1%水溶液)、总五氧化二磷等。抽查的10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七)食品相关产品类
1.水杯。依据GB 4806.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水(60℃,2h)、重金属(以Pb计) 4%乙酸(体积分数)(60℃,2h)等。抽查的29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2.一次性筷子。依据GB/T 19790.2-2005《一次性筷子 第2部分:竹筷》、GB/T 19790.1-2005《一次性筷子第1部分:木筷》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感官、浸泡液、二氧化硫(水,100℃,2h,一次性使用)、五氯苯酚及其盐类(以五氯苯酚计)(95%乙醇,60℃,3.5h,一次性使用)、噻菌灵、邻苯基苯酚、抑霉唑、联苯、甲醛、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β型溶血性链球菌、霉菌等。抽查的10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3.奶瓶。依据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感官要求、高锰酸钾消耗量(蒸馏水,40℃,24h)、总迁移量、重金属(以铅计)4%(体积分数)乙酸,40℃,24h、挥发性物质、锌(Zn)迁移量4%(体积分数)乙酸,40℃,24h等。抽查的10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4.奶嘴。依据GB 4806.2-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奶嘴》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感官要求、高锰酸钾消耗量(蒸馏水,40℃,24h)、总迁移量、重金属(以铅计)4%(体积分数)乙酸,40℃,24h、挥发性物质、锌(Zn)迁移量4%(体积分数)乙酸,40℃,24h等。抽查的10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5.暖水瓶。依据GB/T 11416-2002《日常保温容器》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外观、耐冲击性、倾倒试验、手把及提环的连接强度、容量允许误差、保温效能、标志等。抽查的1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八)文具类
笔。依据QB/T 2777-2015《记号笔》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锑迁移量、砷迁移量、镉迁移量、铬迁移量、铅迁移量、汞迁移量、硒迁移量、钡迁移量、可触及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DEHP、DBP、BBP之和)、笔套安全等。抽查的20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九)一般工业品类
干电池。依据GB/T 8897.1-2021《原电池第1部分:总则》、GB/T 8897.2-2021《原电池第2部分:外形尺寸和电性能》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包含开路电压、极端、分类、型号、标志、尺寸稳定性、放电性能(手电筒)及放电性能(玩具)、极端抗接触压力等。抽查的9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三、抽查产品分析
从抽查情况看,本次抽查的412批次产品中有6类产品不合格发现率较高,其中,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铝塑板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100.00%,电热毯和其他小家电(快热式电热水器)产品不合格发现率分别为85.71%和50.00%,床上用品不合格发现率40.00%,灯具不合格发现率30.00%,服装不合格发现率27.50%,插头插座不合格发现率10.00%,电水壶不合格发现率20.00%,液体加热器不合格发现率11.11%(见附件1)。产品不合格原因:一是外部因素。由于市场竞争加剧,一些小微型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减少了必要的工艺步骤,降低了原材料品质。同时,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行为。二是内部因素。一些小微型企业质量意识薄弱,通常不会主动学习、掌握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开发设计时未能进行充分的检验和验证,往往容易导致产品在生产之初就已出现重大设计缺陷,既影响了产品质量,也不利于企业长期发展。三是其他因素。部分小微企业生产设备不够先进,产品研发投入不够,甚至还存在一些手工作坊的生产模式,致使产品质量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附件:1.2024年度12315投诉举报不合格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2.2024年度12315投诉举报合格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附件1
2024年度12315投诉举报不合格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附件2
2024年度12315投诉举报合格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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