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重点支持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等领域。
2.拟采取事前补助方式择优给予支持,支持周期1年,单个平台每年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且项目自筹资金应不低于市财政经费。支持资金用于平台运营、软硬件配套、人员聘用与激励、项目验证及开展对接活动等。在立项后,将签订支持合同和任务书,根据实际情况和要求,约定市财政经费支持金额和项目申报单位自筹经费金额(13699132712)。
申报对象
1.申报单位应为登记、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范围内开展、服务科技创新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创新主体。登记注册在北京市其他区域,开展、服务科技创新活动,促进中关村示范区发展的创新主体参照执行。
2.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财务状况良好。
申报要求
应聚焦科技成果转化早期阶段,围绕高精尖产业领域,建设集市场研究、企业对接、原型设计、供应链配套、技术集成、样机研制、性能测试、工艺定型、小批量试制、场景应用等服务于一体的概念验证平台。通过概念验证平台,紧密联系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科技成果产出源头,提升科技成果成熟度,促成创办新企业,促进优秀科技成果开展验证并转化落地。具体如下:
- 应制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明确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持续推动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科技成果开展概念验证,实现样机(品)化、工程化、产品化,以技术许可、转让、作价投资等形式落地发展,转化落地成果较上年度增加。
- 应对承接科技成果的企业开展服务。开放平台技术、人才、设备等服务资源,持续为承接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的企业提供概念验证服务,提升技术成熟度、产品竞争力和商业可行性,服务企业的概念验证项目数量较上年度增加。
- 应围绕概念验证建立健全运营管理机制。建立相对独立、职能清晰的组织架构,制定市场化聘用和考核激励机制,建立概念验证项目管理体系、服务流程和开放的服务机制。
- 应自建或合作建设支撑项目开展概念验证的研发和实验平台。配备较好的软硬件条件,组建由市场、设计、工程、实验、制造、检测等组成的技术开发团队和具有技术研判、项目管理等经验的技术经理人团队,并与技术转移机构、相关产业领域优质企业、孵化器、特色产业园及相关服务机构等建立合作,能够保障相关项目快速完成概念验证、产品迭代和落地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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