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4年12月24日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 命:

韩 毅为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马义勇为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 去:

王文萍的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田爱农的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继禹的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 命:

丁国华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文娟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艳宏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 去:

韩 毅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史保国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王艳宏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文娟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苗建萍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石 富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 命:

马啸云为大同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任命:

刘亚敬为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决定免去:

赫瑞的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任 命:

刘晋生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 去:

任国鹰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