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规范数据要素化进程中医保数据的合规高效使用,推动医保数字化服务模式的不断创新,促进卫生健康数字化生态发展,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现为《医保数据安全可信流通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征集相关单位加入标准研制工作, 助力数据产业有序运行。
标准项目征集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9日。
联系人:科促会标准组张老师,18612258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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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来源于科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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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医疗行业信创指导政策——《中医医院信息与数字化建设规范(2024版)》(以下简称《规范(2024版)》),其中 第八章特别提到了数据管理与利用,强调中医医院应当充分利用数据资源,以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为重点,积极开展数据管理和利用,构建适应中医药数据特征的数据基础制度,实现数据要素价值。可见,数据资源的管理与利用对医疗行业来说至关重要,而医疗数据安全也是医疗信息化信创化的一部分。
而医保信息化是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随着“数据二十条 ” 的颁布、国家数据局的组建和《“数据要素× ”三年行动计划》的发布, 数据已经成为新型生产要素和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医疗 保障数据因其 量大面广、更新快、价值大,具备率先流通、应用的 潜力。市场对医疗 保障数据要素化利用的需求,医保局也在积极探索医保数据要素化路径。
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数据成为关键生产要素的背景下,数据流通成为国内乃至全球经济活动的重要枢纽,推动世界经济发展。为应对数据流通的安全合规问题,数据安全可信流通技术在国内外都受到了重视,数据安全和隐私计算技术如多方安全计算、联邦学习、可信执行环境等在持续发展,但是也面临技术路线多、性能和成本的挑战。隐私计算技术已经成熟,正逐步应用于各行业。
为了更好地规范数据要素化进程中医保数据的合规高效使用,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重庆药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锘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牵头以“ 医保数据安全可信流通技术规范 ”为选题制定标准,推动医保数字化服务模式的不断创新,促进卫生健康数字化生态发展。现征集相关单位加入标准研制工作, 助力数据产业有序运行。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企业近三年内(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安全、环 保、质量等事故。
(二)起草单位应该有标准所涉及的相关领域,并重视标准化工作。
(三)标准起草人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 理、论水平,并能够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与标准制定,成为标准起草成员,并在标准文本中体现单位名 称和起草人姓名。
(二)授权标准起草单位荣誉称号,并颁发起草单位铜牌。
(三)为符合条件参与起草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证明文件,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请办理财政补贴。
三、起草单位、起草人将承担以下义务
(一)服从协会组织安排,能够积极参与该标准的启动、调研、征求意 见、审查、报批等起草相关的各项事宜,按时完成标准起草组分配的各 项工作任务。
(二)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客观、科学。
四、 申报要求
申请参与标准起草的相关单位填写《标准起草参编单位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将“ 申请表 ”以邮件或邮寄的形式送达起草组秘书处,标准项目征集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9日。
五、联系方式
标准工作组:0043
联 系 人:张丽娜
电 话:18612258693
邮 箱:124273643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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