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看到媒体谈论过这样一个观点,在执法的时候要有温度,要有关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如果违法违规的情况不严重,那么就应该适当的有一个人文的关怀,最后的判决结果不要顶格宣判,可以有一些适当的调整。

说白了,媒体告诉大家的一个观点很简单,对于老百姓,特别是一些小商小贩,如果真的有违规的现象,那么处罚的数额意思一下也就行了,主要的观点就是通过批评教育,让这些人以后不要再犯了。

可是我们在新闻媒体当中经常能看到这样的现象。

比如说前段时间《人民日报》还谈论了一件事,有个饭店卖一个拍黄瓜,最后被罚款了5万块钱,今天我又看到媒体通报了这样一件事,盐城有一个农民,因为卖羊肉一共赚了180块钱,开了10万的罚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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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老实话,有的时候看到一些新闻媒体报道的事情,感到既震惊又无奈,媒体报道了这样一件事情。

2024年1月18日,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管局给陈广芳下达了大市监罚告〔2024〕00035号行政处罚告知书,拟针对陈广芳售卖1只羊和6个羊头并获利180元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拟没收尚未卖出的6只羊头和4只羊(包括3只家中查获的羊胴体)、没收违法所得180元、罚款130180元。

从媒体通报的情况当中也可以看到一些细节,比如说售卖羊肉的农民家里有老人身患淋巴癌晚期,需要巨额的医疗费,家里面挺困难,希望当地能够重新处理,并且该农民还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生类似的情况。

除此之外,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售卖的羊肉进行了第三方的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

在正式做出行政处罚前,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开了一个听证会。大家进行了集体讨论,最后的结果就是做出罚款10万元,然后违法的180块钱也要没收,现在这件事情经过媒体的报道,确实很多网友不买账。

因为这件事情经过媒体报道之后,在互联网上引起了巨大的争论,评论区的网友们相当的不满意,媒体报道的最后谈到了这样一件事,有一个代理律师接手了该案件。

按照代理律师的说法,办案机关没有对必要的市场价格调查或者给出一个鉴定,就认为涉案的或值处罚的结果和认定的事实不清,缺乏有效的证据支撑等错误,该律师认为这样的处罚结果是不对的。

当天的庭审,法庭给双方较为充足的时间发表各自观点,但没有对该案作出判决。本报将继续关注该案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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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现在变成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仿佛陷入了罗生门,谁也说服不了谁。

里面的一些细节,比如说售卖羊肉的老人家里面的条件确实相当的艰苦,找的代理律师也在专业的法律层面当中陈述了自己的意见,可是没有给出一个后续的解答和确认的回复。

现在这件事情闹到了互联网上,其实按照大家的朴素认知来看,卖一个羊肉。

第三方检测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说法,检测机构的结果为合格,没有弄虚作假,也没有掺杂一些有害身体健康的物质,赚了180块钱,罚了10万块钱,这样的处罚结果网友们当然不满意。

很多媒体都在谈论要文明执法,执法的时候也要有温度。

公平和正义是每个网友普遍遵循的真理,我们在面对法律的时候,既要谈到法律的尊严,也要谈到法律的人情。

在我们的社会当中。

如果仅仅谈法律,那么是脱离实际的,在实际层面当中也要有一个人情的味道。

从我们接受的教育来看,或者说专业的法律知识来看,获利180块钱。

做出的处罚竟然开了一张十万块钱的罚单,而且按照媒体的说法,这张罚单已经超过了10万块。

有的时候网友们有一些意见,我个人是相当能够理解的,我们经常可以对比一些其他的案件。

比如说,有些大企业被三幺五点名曝光了,赚了很多钱,结果罚款的数额和利润相对比,真的变成了九牛一毛。

这样的一个农民卖一个羊肉,无非就是为了自己的生存奔波,为了吃饱饭,仅此而已。

可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还做出一个如此数额巨大的罚款金额,希望当地能够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做出一个修改,法律在有执法威慑力的同时,希望也能多一些人情的味道。

毕竟人家的家庭条件以以及市场价值的数额,很多相关的问题关键词早就摆在了台面上,完全没有必要做一个这样的顶级处罚,网友们无论如何也是想不通其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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