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鲁明(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员)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意见》,提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参与铁路建设运营”,还提出“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等。这为扩大交通基础设施投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
当前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加深,我国经济运行仍面临国内需求不足的矛盾。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扩大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具有明显而重大的意义。首先,是我国实施扩大国内需求的有效途径。刚刚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2025年的9项重点工作任务,其中,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被放在了九大任务的第一位。交通基础设施投资不仅在我国经济中占有重要份额,同时又因与其他产业的有机衔接具有较高的乘数效应,从需求侧提供较强经济增长动力,是落实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总体部署的重要抓手。其次,是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必由之路。扩大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将通过进一步畅通商品、服务、生产要素循环,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为企业生产创造良好外部环境。一方面,可带动工业企业和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投资,促进工业和服务业融合,持续提高生产效率。另一方面,可带动实现消费终端与生产企业的衔接,促进企业产品销售和生产效益提高。第三,是助力构建国内统一大市场的重要工具。扩大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加快建设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可以打通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东中西部地区之间的跨区域运输“大动脉”,畅通城乡之间和区域内部的循环,持续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为推动城乡融合、区域分工和一体化发展,构建国内统一大市场创造基础条件。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土地、技术、资金等要素的投入。目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最大制约因素是资金要素的保障。过去一段时期,地方政府依赖买卖土地和土地抵押贷款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融资。然而,近年来房地产行业持续性下行及土地价格下降,导致一些地方政府收入快速收缩。“土地财政”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的支持难以持续。其次,专项债券作为交通基础设施的又一传统融资途径,在国家持续强化专项债券风险管理,叠加地方政府财力紧张、财政资金配套能力减弱的条件下,其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资金支持的难度也在不断加大。第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社会融资一直都是个大难题。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交通基础设施规模快速增大,但新建项目正面临成本上升、收益下降的困境,这主要体现在新建项目一般都是投资额度大、回收期长,偏远山区的新建项目不光建设和维护成本高,而且收费难度大、效益较差,经济发达地区征地拆迁费用不断提高,砂石、水泥、沥青等原材料价格和人工成本持续攀升等诸多方面推升建设成本。由于交通项目成本收益难以实现自我平衡,导致项目建设需求与社会投资者意愿错配,难以有效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和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
交通基础设施是典型的公共产品,具有较强的公益性、正外部性和经济社会效益的长期性。只有“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用好,才能保障交通基础设施的有效供给。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今后应加大改革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率、完善投资制度,以有效投资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支持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因此,应拓宽项目融资渠道,优化投资结构。适应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需求,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更好集中保障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用足用好中央交通专项资金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支持地方结合本地需求进行合理投资。优化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完善收费公路专项债发行使用与额度分配等政策。全面开放交通市场,适当放宽投资规模大、回收期长的新建高速公路项目收费期限制,提高项目对社会资本吸引力。通过资产盘活、市场融资等模式,充分挖掘社会资金潜力。促进交通与其他产业的深度融合,统筹协同各方投资,实现资源共享、空间共用,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的网络效益和综合效能。
为此,应转变政府职能,营造公开、透明、平等的营商环境。应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改革,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全流程服务保障工作。搭建政府、行业、企业、金融机构的定期推介交流平台,建立政府与各市场主体间畅通有效的沟通和信息共享机制,积极推介成熟的重大项目,及时传递国家利好政策。健全社会资本投资合理回报与交易退出机制,提高社会资本参与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便利程度,完善投资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快研究形成财政资金、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多方公平合作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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