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界面新闻、极目新闻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12月20日发布关于对个别药企虚开发票制造“两套价格”问题进行关注的函。其中提出,近日经济参考报《经参调查:一些药企经销商虚开发票形成非法利益链》报道,2022年、2024年,公安部门先后侦破两起医药领域虚开发票案。调查发现,“一些药品存在两套价格,即‘底价’和‘开票价’”“药企先把药品按‘开票价’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销售给医疗机构,交易完成后药企再把‘开票价’与‘底价’之间的差价返还给经销商”“巨大的价格差通过虚开发票手段‘洗白’并‘提现’,成为不法经销商牟利和商业贿赂的资金来源,导致部分药品价格从源头就虚高”。报道指出,“一款名为‘银杏叶’的药品,底价每支8.5元,售价每支25.28元,医生每使用1支可提成4元;一款名为‘头孢唑肟钠’的药品,底价每支6.5元,售价每支16.5元,医生每使用1支可提成2.5元。经测算,药品提成金额普遍占药品开票价与底价差额的两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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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高度关注上述问题,坚决反对虚高药价加重患者负担,坚决反对虚开发票形成非法利益链条,坚决反对“一药双价”“带金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保局高度重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保局认真排查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头孢唑肟钠注射液、水解蛋白口服溶液等涉案产品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尽快摸清挂网价格底数。

二是请案件查处地医保局代表有关药品挂网省份,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详细了解具体案情,掌握“一药双价”问题线索,尽快依规约谈督促涉事医药企业规范价格行为,对既不反映医药生产企业实际收入,又额外增加患者费用负担的代理商加价部分,要坚决挤出药品虚高价格水分。根据案件查实的虚开发票、行贿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给予相关企业失信评级和相应处置措施。

三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保局及时跟进落实处置结果,坚决举一反三,对同通用名其他厂牌类似药品价格虚高的,督促相关企业规范价格行为,合理下调挂网价格,促进患者购药价格更多与医药生产企业实际价格相协同,重点关注经销商或代理商刻意做高价格用于不当营销行为。持续加大医药价格风险处置力度,保障群众用上质优价宜的药品。

相关药品核查处置情况请于12月25日前报告国家医保局

加强联动打击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

此前,《经济参考报》报道:一款头孢类药物,药企底价每盒22元,开票价每盒92.13元;一款“水解蛋白”,药企底价每盒7.9元,开票价每盒60.77元……巨大的价格差通过种种虚开发票的手段“洗白”并“提现”,成为不法经销商牟利和商业贿赂的资金来源,导致部分药品价格从源头就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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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国家在医药行业推行“两票制”改革,避免之前药品销售过程中通过多次开具发票,“层层加价”的弊端。然而,公安机关在办理两起特大医药领域虚开发票案的过程中发现,在药品经销环节,依然存在打“擦边球”突破“两票制”的情况,部分药品生产企业在源头虚高药价、药品经销商利用“空壳公司”虚开发票、药品配送企业通过“行贿”干预药品采购、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受回扣等乱象仍存,相关的成本都体现在药价中,并最终由购药群众和医保资金买单。

全国2800多家空壳公司虚开发票逾110亿元。2022年、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先后侦破两起医药领域虚开发票案。这两起特大案件,揭开了部分药品价格虚高的秘密。

为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促进“降药价”。从药品生产、流通和销售各环节发力,取得一定成效,但药价虚高、医药腐败等“顽疾”依然没有根除,影响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受访人士呼吁,为减轻群众负担、保护国家利益,需加强部门联动、区域合作,加大预防和打击力度,斩断医药领域非法利益链条。

此外,应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案件表明,不法分子为牟利,正尝试突破政策限制,业内人士建议结合相关案例反映出来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有关规定。同时,总结“两票制”的经验,试点探索推行“一票制”改革。“一票制”是指医疗机构直接向药品生产企业发送订单,药品生产企业自行负责药品配送,或者选择由物流服务平台配送,医疗机构向药品生产企业结算货款。“一票制”政策是基于“两票制”政策之后,减少流通环节,点对点采购药品,目的是挤水分、降药价,可选择试点地区予以政策鼓励,推动“一票制”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