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缮完毕不是文物保护的终点,我们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跟进监督……”近日,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对神武殿旧址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人民监督员、文物保护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受邀参加。

坐落于长春市朝阳区的神武殿旧址,建于1936年,是日本侵略中国的重要罪证之一,1990年被长春市政府列为长春市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被吉林省政府核定并公布确定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24年2月,朝阳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神武殿旧址因年久失修,屋顶黑色瓦片被风化侵蚀,存在松动、破损情况,缝隙间杂草丛生;屋顶、屋面和天沟漏雨、渗水严重,致使墙面粉化、墙皮脱落,极大威胁了文物建筑安全。就此,该院依法向文物保护相关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其对神武殿旧址开展修缮。

文物保护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整改,组织专业人员对神武殿旧址进行现场勘查,同时与文物使用单位商定修缮事宜,协同制定具体修缮方案。日前,神武殿旧址修缮工程已竣工。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