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2月26日讯(编辑 李响)近日,北京市财政局再次就部分专项债券发布提前偿还公告,涉及标的金额高达49.76亿元,尽管在专项债提前偿还及建立健全偿债备用金制度上,已支持地方政府对收入较好的项目提前偿还债券本金,不过业内人士表示,考虑到各地方财力不同,短期内各地广泛采用该偿还方式的可能性较小。
据通知公告显示,北京市财政局此次提前偿还的专项债涉及4只,分别为“17 北京债 19”、“22 北京债 39”、“23 北京 04”、“23 北京 09”,其中于2017年发行的10年期“17 北京债 19”票息最高达到3.96%,与近期12月1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行的10年期“24北京债88”票面利率1.82%相比,高出214bp。
北京市财政局表示,此次提前偿还采取自愿原则以竞争性招标方式确定提前偿还价格,投标标位区间下限为100元,投标标位区间上限采用2024年12月23日现券交易平均结算价格(全价)上浮2%,保留两位小数。前两只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2元,后两只为0.01元。2024年12月27日9:30-10:10为竞争性招投标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8月份,北京市也率先启动提前偿还政府专项债券试点工作,当期对“2020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五期)”提前偿还了3900万元,节约利息支出超七成。而此次提前偿还的金额较去年更大, 4只专项债提前偿还金额上限达49.76亿元,其中仅“17 北京债 19”提前偿还面值上限就高达40亿元。此外,财联社据企业预警通数据统计,截至12月26日,北京市专项债余额为9939.26亿元,较去年8915.66亿元增长超千亿。
业内人士指出,近年来财政政策加力,专项债券发行规模整体攀升,地方专项债发行规模预计从2024年的3.9万亿扩大至4.5-5万亿,地方债务率考核机制下,部分地区正面临债务集中到期所带来的较大还本付息压力,能否提前偿还与地方财政平衡率联系密切,目前来看仅有北京市等部分财政运行情况较好的地方具备足够的当期财力来“提前还债”,短期内各地广泛采用该偿还方式的可能性较小。
据了解,自2020年以来,相关规定已确认地方财政可以采取提前偿还、分期偿还等多种本金偿还方式,近两年也有不少专项债券发行文件明确签署了债务人可选择行使提前赎回选择权等条例。今年10月,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也提出了关于专项债提前偿还及建立健全偿债备用金制度,表示对收入较好的项目,允许动态调整全生命周期和分年融资收益平衡方案,支持提前偿还债券本金。
“在平衡地方债务的同时,对于地方政府偿债方式也是智慧的考验,尤其是部分债务率较高的省份,或适当提前还款,减轻债务到期压力;或分期还款,平滑偿债压力;或继续采用到期一次还本,减轻前期还款压力,不过当前政府性债务的核心问题是流动性问题而非清偿性问题”,业内人士指出。
对于投资者而言,如果打算长期限持有地方债,可尽量选择具备提前偿还能力的地方债,一家长三角农商银行金融市场部人士表示,“定价初期的价格偏离会随着剩余期限的缩短而估值回归,这意味着长期持有的投资者能够享受到价格回归带来的资本利得”。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