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国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贵州省也紧跟步伐做出相应调整。这一举措不仅体现了国家对优抚对象的关怀,也反映了社会对他们奉献的认可。此次贵州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在诸多方面有着独特之处,与国家标准存在一定差异。
补助标准构成差异
国家标准对不同优抚对象设定了基础的补助标准增长幅度和金额。例如,因战致残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烈属定期抚恤金提高 6%,因公致残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提高 5% 等。而贵州在参照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一些项目上增加了省级财政的配套补助。像在乡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 1321 元,贵州省财政还按照 720 元 / 年的标准进行配套 。这就使得贵州的在乡复员军人能获得比国家标准更高的补助金额,切实提高了他们的生活保障水平。
补助资金分担差异
在补助资金的分担上,国家标准针对不同地区有一定的区分。比如对不同省份的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参战退役军人等补助,中央财政根据地区经济差异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助。贵州在执行过程中,对于一些优抚对象的补助除了中央财政支持外,明确了省级、市(州)、县各级财政的分担比例。如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中央财政每人每年安排 7860 元,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 984 元,不足部分由市(州)、县两级财政按 4:6 分担比例承担。这种明确的分担机制,确保了补助资金的稳定来源,也体现了贵州对优抚工作的重视和责任落实。
部分对象补助标准下限差异
对于一些优抚对象的补助标准下限,贵州有着自己的考量。在调整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时,国家标准是每人每年不低于 9828 元 。贵州严格遵循这一标准的同时,通过各级财政的协同努力,保障这一标准的落实,并且在实际执行中,有可能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财政状况,使部分地区的补助标准高于这一下限,让优抚对象能更好地分享经济发展成果。
特殊群体覆盖差异
执行时间与落实细节差异
国家标准规定从 2024 年 8 月 1 日起执行调整后的抚恤补助标准。贵州在执行时间上与国家标准保持一致,确保优抚对象能按时享受到政策福利。在落实细节上,贵州强调各级退役军人事务、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精准发放对象,每月发放资金前逐一核查优抚对象生存现状,严格按照 “一卡通” 集中统发要求,及时、准确、足额地把抚恤补助资金发放到优抚对象等人员手中,并将资金发放数据及时关联直达系统。这种严格的执行和管理细节,保障了补助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让优抚对象真正受益。
贵州再次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既紧密遵循国家标准,又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在补助标准构成、资金分担、补助标准下限、特殊群体覆盖以及执行时间与落实细节等方面展现出自身特色。这些差异体现了贵州对优抚对象的深切关怀和对优抚工作的高度负责,切实提升了优抚对象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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