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
禁烧禁放宣传工作提示
珠晖区各学校(幼儿园):
随着圣诞节、元旦节、春节等节日的临近,烟花爆竹的违规燃放问题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按照《2024年在特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方案》(衡生环委办〔2024]4号)文件精神,市生态环境局特函告,希望我区所有中小学校能进一步做好禁烧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为减少环境污染、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校园师生安全,我区所有中小学校校园内严禁燃放各类烟花爆竹,并请各单位在上述关键时间节点前,采用各种方式宣传《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特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衡政通〔2019]1号),向所有学生发出致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附件:关于禁止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
珠晖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24日
关于禁止在禁放区内
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
同学们、家长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庆祝各种节日的传统习俗,但与之相伴的却是严重的环境污染。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影响空气环境质量。为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们真诚地发出倡议:
一、严格执行《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特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衡政通〔2019]1号),禁止在禁放区内(雁峰区、石鼓区、珠晖区、蒸湘区及衡南县三塘镇鳌兴村等地)燃放烟花爆竹,不运输、储存、销售、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为带动和影响身边人。
二、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污染的,城市管理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对违反相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劝阻或向公安机关举报。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对举报者奖励人民币200元。举报电话:110。对劝阻、举报者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选择低碳环保喜庆方式。建议同学和家长朋友们可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的喜庆方式庆祝节日。
五、在放假期间,同学们可积极参加“抵制燃放烟花爆竹,志愿服务活动,做不燃放烟花爆竹”义务劝导员,做普及环保知识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危害的志愿者,在街道、社区宣传环保知识,动员更多的人自觉抵制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营造人人行动、共同守护蓝天的浓郁氛围。
呵护碧水蓝天,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了衡阳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请同学和家长朋友们积极支持我们的倡议,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美丽衡阳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祝大家节日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衡阳市珠晖区英发学校
2024年12月25日
编辑:段瑛
一审:全津娴
二审:王重虎
终审:陈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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