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在天津某医院为新生儿办理出生证明,如果新生儿随母姓,需要签免责声明。网友发布的截图显示,免责声明的内容为:本人于X年X月X日在X医院分娩一男/女孩,经夫妻双方同意,孩子随母姓。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后,不论任何情况,信息不再做更改,一切后果自负。该声明书需新生儿父母双方签名。
这名发帖网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医院说,签免责声明是为了确认孩子随母姓,以后有任何纠纷,出生证明不能改,有任何纠纷与医院无关,随父姓不用签。”对此,该网友十分不理解,“我们都上完户口了,能有什么纠纷。法律规定孩子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你们医院搞这种事情,是歧视女性吗?签不了。”
对此,涉事医院工作人员称,该要求并非医院要求的,是上面要求才会这样去执行的,但并不强求,只是执行告知的义务。那么孩子随父姓,是否还需要签免责声明呢?对此,该工作人员表示,“随父姓要不要签没有深究过,我们也不太清楚。随父姓也好,随母姓也好,其实跟我们医院没有任何关系。”
此后,天津市南开区卫健委在面对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南开区卫健委没有这个要求,市级部门有没有这个要求,目前我们也不知道。只能告诉你我们没有这个相关规定,这个规定也挺离谱的。”
那么,医院让父母签订的免责声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对此,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春兰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了自然人选取姓氏的原则,即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这些情况包括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等。也就是说,无论子女随父姓还是随母姓都是可以的,天津这家医院的免责声明没有法律依据。(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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