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智慧停车泊位路段
停车秩序的通告
为切实规范城区智慧停车泊位路段车辆停放秩序,进一步改善市民出行环境,提升澄海文明城区形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城市管理有关规定,现将进一步规范城区智慧停车泊位路段停车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占用智慧停车泊位,车辆应按照泊位停车指示方向规范停放,一车一位,占用两个或两个以上泊车位的,将按照车辆所占泊位进行计费。
二、严禁违法停放车辆,包括车辆未规范停在泊位线内,超出、跨骑泊位或故意停放在泊位线外等情形,违反规定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三、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在泊位内从事经营活动等影响正常停车秩序的行为,违反规定的,城管执法部门将按照《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四、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变更、损毁、撤除泊位,违反规定的,公安交警、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公安交警部门将定期通过公共媒体对社会反响强烈、群众反映集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不文明停车行为依法予以曝光。
六、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公安交警部门近期将对城区智慧停车泊位路段停车秩序进行联合整治。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做到规范停车,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
七、对拒不遵守管理规定,寻衅滋事、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汕头市澄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2月27日
来源:今日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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