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曲筱艺)12月26日,据张家界公告,公司于12月25日收到武陵源区法院送达的《结案通知书》,武陵源区法院裁定冻结张家界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并裁定部分保全结案,冻结金额约249.76万元。
所涉子公司为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观光电车分公司(以下简称“观光电车分公司”)。公告显示,观光电车分公司曾与株洲中车特种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中车公司”)签订了《张旅集团观光电车系统原址提质改造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该项目于2022年3月8日竣工,双方于2024年1月31日确认最终结算金额。
但截至目前,观光电车分公司尚未完全支付完毕该工程合同约定的款项金额。株洲中车公司以该工程合同纠纷向武陵源区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依法判令张家界及观光电车分公司向株洲中车公司支付工程款1189.26万元、工程节约投资奖励款576.74万元、质量保证金248.40万元及相关违约金。此外,株洲中车公司还请求依法判令株洲中车公司对涉案观光电车系统工程主体及其配套设备、设施的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据了解,武陵源区法院已于2024年11月20日受理该诉讼案件,截至目前尚未开庭作出判决。
张家界在公告中表示,该案件最终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编辑 韦英姿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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