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使用外配电子处方的通告
相关定点医药机构、广大参保人:
为更好保障群众就医购药,全面加强处方流转全流程监管,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外配服务全部使用医保电子处方,不再使用手写纸质处方,支持将电子处方打印成纸质处方,方便老年人等有需求的参保人持打印的电子处方前往定点药店购药,推动谈判药品“双通道”、门诊保障、门诊慢性病定点药店购药报销更加便捷高效。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电子处方后,可登录“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在“业务办理”模块中点击“电子处方流转”,即可查询到电子处方,系统设置导航功能,根据参保人所处的位置按照由近及远的顺序显示谈判药品“双通道”、门诊保障、门诊慢性病定点药店的名称、距离,参保人可精准导航至目标定点药店。
参保人在谈判药品“双通道”、门诊保障、门诊慢性病定点药店购药报销,需要使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我市以外的医疗机构外配处方购药暂时不能报销。在所有定点药店,使用个人账户购买药品或者自费购买药品,处方不受地区限制,但需要符合药监部门相关规定。
您有任何医保方面的问题,请拨打咨询专线0310-7012345,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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