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金龙 陈家运 延安报道
延长石油志丹采油厂原油泄漏事故现场。 受访者/图
2024年12月26日下午4时许,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发生一起原油泄漏事故。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得的视频信息显示,原油泄漏之后,延绵数十米,横跨路面,并已经流入河道。
12月27日,记者通过多个信源获悉,此次原油泄漏与延长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长石油”)志丹采油厂有关。对此,延长石油宣传部门负责人也向记者证实了这一点。
原油泄漏
志丹采油厂位于志丹县城北,由原永宁、西区采油厂合并而成,于2016年11月9日正式挂牌,是延长石油年产原油200万吨以上采油大厂。
延长石油宣传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此次原油泄漏事故是因为陕西环保顺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对位于志丹寨子洼VOCs治理站设备进行防冻保温过程中,发生罐体原油外溢,流经道路50米至河道。
对于原油泄漏事故发生之后都采取了哪些处置措施、是否对相关责任人追责、原油具体泄漏多少等问题,该负责人表示:“随后回复,并且会向社会公布相关细节。”但截至发稿,记者未获进一步回复,延长石油也未就事故相关细节对外进行官方披露。
不过,记者从延安市政府方面了解到,志丹采油厂此次原油泄漏事故发生之后,延安市政府方面高度重视,且主要领导进行了批示,已经组织环保、应急等多部门介入调查。
志丹县生态环境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寨子洼村的河面和道路已经完成清理,事故发生在采油厂的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处理项目。“(原油)冒顶了,属于安全事故导致的环境污染事故,目前相关责任人已被控制。”
顽疾难治
记者注意到,这并非志丹采油厂首次发生原油泄漏事故。
早在2024年7月,志丹采油厂就因原油泄漏被延安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年10月9日,违法行为类型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显示,2024年7月17日下午2时,志丹采油厂正353-8井发生原油泄漏,原油从正353-8井北侧低压阀处喷出,因当地在下雷阵雨,原油被水冲入正353-7井前的一水串洞中,在地下流出30米后进入山沟,顺山沟流出300米进入柏叶沟小河,顺柏叶沟小河继续流出2.7公里后,在距洛河3公里处的坝点完成拦截。
事故发生后志丹采油厂立即组织人员抢险,但4小时后才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此次事件共清理出油水465立方米,送往槐湾联合站处置;共清理出油泥19.34吨,送往志丹县巨森节能减排有限公司处置。
此外,2024年10月9日,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向志丹采油厂下达噪声污染行政处罚。同年7月31日,志丹县水务局向志丹采油厂下达水污染行政处罚,处罚金额为25万元。
多年来,陕西北部地区因原油泄漏问题一直受到陕西省政府重点关注和防范治理。
2019年,原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应急处处长庞涛在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陕北地区原油泄漏频发,引起国务院领导及媒体的高度关注。特别是2015年3月以来,我厅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北地区原油管道泄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督促延安、榆林两市政府及长庆油田公司、延长石油集团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庞涛指出:“2016—2018年,我厅分别组织对长庆油田、延长集团各涉油气企业等采输油气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多次检查。截至2018年年底,省生态环境厅参与调度处置事件3起,与2016年和2017年相比,事件数量和负面影响明显下降,联防联控作用显现。”
然而,尽管政府和企业方面均努力防范和治理原油泄漏问题,但事故仍时有发生。对于此次志丹采油厂原油泄漏事故及其后续影响,本报将持续关注。
(编辑:董曙光 审核:吴可仲 校对:燕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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