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抄个近道逆行不碍事”

“没有交警看着,不佩戴安全头盔谁知道”

“机动车道宽敞,我走机动车道”

“一个座,两人骑,省钱又省事”

连云港交警

对骑乘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行为

严查!严管!严处!

现对一批

电动自行车显见性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

引以为戒、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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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张紫东

违法地点:海州区东盐河路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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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杨玉景

违法地点:海州区海连路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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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吴晶晶

违法地点:海州区科苑路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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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王明

违法地点:赣榆区城墩线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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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王阿梅

违法地点:东海县富华路

违法行为:逆向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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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刘壮

违法地点:灌云县人民路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在人行道内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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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何琼

违法地点:灌南县人民西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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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头盔

在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死亡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若骑乘者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路面、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

不闯灯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下车推行、走斑马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不逆行

逆向行驶是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判断,造成交通秩序混乱,而且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甚至造成骑行人员严重伤亡。

来源|连云港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