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电脑租赁引纠纷,当场履行续友情
近日,安国市人民法院郑章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租赁电脑引发的纠纷。
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原为亲密无间的多年好友,2023年,张某因业务需要向王某租赁电脑,双方约定了租赁期限及费用。然而,租赁期满后,张某未按期归还电脑,王某要求张某支付租赁费和电脑折旧费。双方对此争执不下,王某遂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租赁费1000元及电脑折旧费。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充分考虑到原、被告之间的友情,第一时间联系人熟地熟的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被告称:“我当时业务太忙,忘了这回事,没想到原告居然把我告到了法院,我不是故意不还,只是希望原告能少要一部分”,“忘了不是理由,我也不想把事情闹僵,只是觉得自己的损失应该得到合理补偿”,原告反驳到。
调解员见状,从多年情谊的角度出发,一方面多次与被告沟通,释明法律文书生效后的执行程序,劝说其主动履行,“你没按时还给原告电脑,违反了租赁约定,按照法律规定,你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原告要求支付租赁费和折旧费无可厚非”,一方面劝解原告考虑被告目前的困难处境,经过多轮坦诚的沟通与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向原告真诚道歉,并当场支付租赁费1000元,双方握手言和,重拾昔日友情。
下一步,安国市人民法院将始终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凝聚多元力量积极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努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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