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濮阳县以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为主线,坚持“控增量、去存量、防变量”,动真招、求实效,突出控新、治旧、防变,落实“四下基层”和“三诊”工作法,提升化解矛盾能力,实现初次信访化解率、群众满意率双超9成,集体访和规模性聚集数量明显下降,确保了全县社会经济大局稳定。
一、全面畅通信访渠道,不断提升信访服务能力
健全完善联合接访中心信访接待制度,强化联合信访接待中心化解矛盾职能,持续推广网上投诉、群众来信绿色通道,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切实做到“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信访部门与责任单位及时受理率均达到100%,按期办结率100%,信访部门满意率为96.14%,责任单位满意率为98.66%,一次性化解率为98.08%。
二、强化矛盾纠纷排查,确保重要时段维稳
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群体,特别是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楼盘、欠款欠薪、拆迁安置等领域,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掌握各类人员动态信息,对排查问题建立“四定四包”工作台账,逐一明确责任到人,切实做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敏感期间,全面启动日报告、零报告机制,每天早8点晚8点,一天两报告,县信访联席办每天对日报告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向县级主要领导和京郑工作组汇报;对来自各渠道的预警性、行动性信息,第一时间推送至相关责任单位,并立即开展核查、处理,确保落实到位。共交办省、市、县联席办信访人员532人,均点对点交办至涉及乡(镇、办)、县直有关单位,有效防止信访人员发生失控漏管,确保敏感期间我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三、重复积案精准督导,常态化治理持续高效
坚持“群众诉求有理、主管部门有责、信访积案有解”理念,建立常态化信访积案化解机制,成立了全县重复信访积案集中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上级交办的信访积案逐一明确包案领导,按期制定工作台账交办相关责任单位,实行清单动态销号管理,落实精准督导,定时通报办理进度,有效化解信访问题。中央联席办交办第一、二、三批重复信访积案164件已全部化解完毕;省交办我县领导包案3件,化解3件,化解率100%。
四、重点领域集中攻坚,信访秩序持续好转
濮阳县制定下发《全县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源头治理工作方案》,并成立专项治理小组,确保重点领域信访多发上行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信访总量持续下降,重复信访率持续下降,信访秩序持续好转。城乡建设和自然资源领域48件,化解46件,化解率9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14件,化解14件,化解率100%;金融领域1件,化解1件,化解率100%;涉法涉诉领域10件,化解10件,化解率100%;网上信访14件,化解14件,化解率100%。
五、发挥联席会议职能,推动化解重大疑难问题
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大对疑难案件的研判力度,利用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推动问题尽快化解,对跨部门跨行业或协调难度较大的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提交县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进行研判,拿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大力推动解决重大和疑难信访问题的力度和进度,同时做好信访人的教育引导、思想疏导,做到事心双解,避免矛盾叠加、人员上行。共召开县乡两级联席会议157次,研判案件176件。
六、强化事前研判,下好信访先手棋
积极推动政策性、群体性重大信访问题的预防和化解,促进依法行政、源头预防。针对全县热点难点“雷点”信访问题以及矛盾纠纷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快速反应、综合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编辑《维稳新机制》《每月信访情况通报》等材料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党委政府决策下好先手棋提供精准信息,做好参谋助手。共编写《维稳新机制》40期,《每月信访情况通报》9期。
七、严格双向规范,强化责任追究
信访部门与纪委监委系统联动配合,强化监督检查,全面压实信访工作责任,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推动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为化解信访突出问题提供强大助力。同时针对缠访闹访、以访施压人员加大打击力度,持续保持依法处置的高压态势,信访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共责任追究26起。
八、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信访工作知晓度
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暨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版面,发放《信访工作条例》手册、依法依规信访“路线图”宣传页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解读《信访工作条例》及信访工作法治化内容。共制作宣传展板130余块,宣传横幅70余条,发放《信访工作条例》小册子、《信访工作条例》宣传页、依法依规信访“路线图”宣传页等各类宣传资料7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增强了群众对《信访工作条例》及信访工作法治化的知晓度。同时,邀请市信访局局长到县委党校,为春季培训班学员及全县信访系统干部授课,进一步领会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总体要求与“五个法治化”的实践要求,全面提升了我县信访干部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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