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综合报道 台北地检署(简称“北检”)上周依贪污图利、收贿等罪起诉台湾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涉及京华城及政治献金等案,移审后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将羁押中5名被告全交保,检方立刻对其中柯文哲、应晓薇、沈庆京、李文宗4人提起抗告,台湾“高等法院”29日以4理由裁定撤销原裁定,发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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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检柯文哲案4人抗告成功发回,台北地方法院预计今天下午三点重开羁押庭,依羁押重大、瞩目案件注意要点,柯文哲重开羁押庭须“即时”办理,所以合议庭在假日也要上工。柯文哲下午离开住处赴台北地方法院应讯,比预计时间提早,媒体蜂拥上前。

预计下午3点开庭的法庭分配,合议庭审判长江俊彦在第7法庭讯问柯文哲,受命法官许芳瑜在第1法庭讯问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陪席法官杨世贤法官则在第17法庭讯问柯文哲办公室主任李文宗。

依据法院办理侦查中声请羁押重大、瞩目刑事被告案件注意要点的相关规定,指出“抗告法院认为确有必要而裁定撤销发回原审法院者,原审法院应依本要点之规定处理,并尽量于收到卷宗后立即传唤被告到庭,于24小时内裁定;如不能即时传唤被告到庭者,至迟应于3日内传唤被告到庭,并即时裁定。如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亦应尽速拘提到庭,并即时裁定”。

同时规定还指出,“法院处理审判中重大、瞩目刑事案件之羁押及其抗告程序准用之”,换句话说,无论侦查或审判中的羁押案件,都应“即时裁定”,柯文哲案属于重大并且瞩目,因此,合议庭依要点照章办事。

此外,台湾“高等法院”上午撤销原裁定发回重裁的“第4点”指“不得再抗告”,法界人士表示,“高等法院”指的“不得再抗告”是有关柯文哲等4人的羁押与是否处分,再经台北地方法院开庭审理作出“新裁定”后,无论被告辩护人、检察官都不能再有意见,也就是“再一次”开羁押庭之后,双方要就此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