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人大 2024-12-29 16:26 全网阅览量:3122
招远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
公 告
(第52号)
招远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招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4年12月29日决定免去:
刘好梅的招远市人大常委会泉山街道人大工作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公告。
招远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12月29日
(第53号)
招远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招远市人民政府市长史鑫的提请,于2024年12月29日决定任命:
李鹏程为招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第54号)
栾晓军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滕群诗为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免去:
栾晓军的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唐建波的市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第55号)
招远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招远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孙明涛的提请,于2024年12月29日决定任命:
邵东旭为招远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第57号)
招远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招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4年12月29日决定任命:
李鹏程为招远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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