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部分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公告显示,经产业投资人确认,同意青岛兴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兴怀投资”)、青岛兴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兴芷投资”)、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国际信托”)、海南陆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陆和私募”)、北京昊青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昊青私募”)作为财务投资人参与金科重整投资,金科股份、重庆金科、管理人、上海品器联合体与以上5家财务投资人分别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同日,金科股份还披露了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接管理人通知,管理人银行账户已在规定时限内收到上海品器联合体、四川发展证券基金按照已签署协议约定需支付的履约保证金。
根据协议,此次5家财务投资人累计投资2.3936亿元,合计受让标的股份约2.3亿股。投资金额分三笔支付完成:在上海品器联合体产业投资协议签署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期履约保证金7182.6万元;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金科《重整计划》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履约保证金5027.32万元;《重整计划》获批后的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剩余投资款,累计11726.08万元。并承诺,自标的股份登记至指定账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标的股份。(来源:中房网)
文章来源: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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