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海公社(隶属于越南广平省巴墩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高春玉(Cao Xuân Ngọc)因违反工作规程受到纪律处分。12月28日,巴墩市委检查委员会宣布,对高春玉给予警告处分,因其违反了广平省委常务委员会第20号指示和广海公社党委会、人民委员会的工作规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因在工作时间去宾馆而受到纪律处分

该决定是在巴墩市检查委员会对高春玉进行调查后作出的。调查结果显示,高春玉的行为损害了党的组织和个人的声誉。“高春玉的违规行为引发了负面舆论,影响了党的形象和高春玉个人的声誉”,巴墩市检查委员会表示。

越南媒体《青年报》报道,高春玉受到纪律处分与当地一些民众的举报有关。高春玉被发现在工作时间从一家宾馆出来,并被民众录制了视频。这段视频很快在社交媒体上传播开来,引起了当地舆论的轰动,因为高春玉离开宾馆后,一名女子也紧随其后。

高春玉承认自己是视频中从宾馆出来的人,但他否认与视频中的女子有任何关系。高春玉解释说,之前他曾请公社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帮助将他的母亲送往医院看病,然后他给在广海公社工作的“妹妹”打电话。“后来,她说自己喝醉了,住在宾馆里。我去劝说她回家,但他不肯。我先开车离开,她随后跟上”,高春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