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10:41,微信公众号“沧州物业管理”发布《为规范物业市场秩序,我会约谈“御河新城”物业项目负责人》。现全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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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沧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对涉及“御河新城”网络事件的河北旅投世纪物业服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区域负责人进行了行业信用预警应急处置程序下的正式约谈。

此次约谈由沧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吕秘书长主持,针对该公司“御河新城”住宅小区推行的欠费打折促销及预收超一年服务期物业服务的行为展开。这些行为不仅涉嫌违规,扰乱了物业市场的正常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破坏了行业的公平竞争环境。

吕秘书长在约谈中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指出促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不得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打折、赠送礼品等手段对同一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收费标准。《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沧州市区住宅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等级基准价实施办法> 的通知》(沧发改价格[2020]440号)第十条 :物业服务费、电梯使用费、供水二次加压费用按月或按季度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具体收费时限由双方约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他强调,这种做法不仅影响了企业的信誉,也对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通过面对面的深入交流,吕秘书长要求河北旅投世纪物业服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停止违规行为。

李经理作为河北旅投世纪物业服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的区域负责人,在约谈中深刻认识到此次活动的错误性质。他表示将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迅速制定并实施整改方案,确保所有经营活动公开透明,完全合法合规,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秩序。

沧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将继续密切关注该公司的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其整改措施有效执行。同时,协会把此次约谈记录在案,作为后续督导的重要依据,防止类似违规行为再次发生,推动物业行业健康、稳定、有序发展。

此外,协会提醒广大物业企业,务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秉持诚信经营的原则,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生态环境,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放心的服务。

通过这次约谈,沧州市物业管理协会不仅展示了其维护行业规范的决心,也为其他企业提供了一个警示案例,促进了整个物业行业的规范化管理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