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用专业化审判服务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上海三中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成立十周年
2014年12月28日,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全国首批三家知识产权法院之一的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同时挂牌成立。
作为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设立的新型改革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承担着服务保障国家战略实施和上海发展大局的重要任务。除审理全市环资、食药、行政、走私、破产及衍生诉讼的一、二审案件之外,还作为上海、杭州、合肥、徐州铁路运输法院的二审法院,审理四地涉铁路运输的上诉案件。
十年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审结一大批知产、破产、行政、环资案件,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逐渐成为上海专业化审判的重要窗口。
知产审判:做优服务科技创新功能
作为全国首批三家知识产权法院之一,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成立十年来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9477件,审结36146件,着力破解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难题,形成了一批有典型意义和指导意义的经验做法和案例。
技术事实查明难是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之一,也是知识产权保护难在司法领域的集中体现。上海知产法院积极推进诉讼制度改革创新,建立完善技术调查、技术咨询、专家陪审和技术鉴定“四位一体”的技术事实查明制度体系,创新“法官+执行人员+技术专家”的保全机制,强化证据规则运用,让权利救济更加充分和及时。
在一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中,技术调查官对涉案软件的源代码、目标代码及数据库的结构进行比对后,出具了《技术审查意见书》,明确两家公司软件在编程语言、程序界面及账号权限设置上的差异。合议庭采纳技术审查意见,结合该案的证据,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为最大程度发挥“四位一体”制度体系的效用,上海知产法院从制度上对该体系进行精细化规范和管理。十年来,上海知产法院先后几次聘任兼职技术调查官,扩充技术调查官队伍,技术领域涉及机械、计算机、移动通信、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有机化学、药物分析、环境水质等。
针对权利人维权成本高、周期长的困境,上海知产法院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设立诉调对接、简案快审、技术调查、繁案精审“四大团队”,探索适用先行判决制度,提升审判效率。其中,2023年7月组建的“快审团队”集中审理诉讼程序性案件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类案,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至34.51天,审判效率大幅提升。上海知产法院还与23家专业调解组织和1家仲裁机构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建立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破产审判:做优优化营商环境功能
世界银行在对中国内地营商环境进行评估时,上海一直是样板城市之一,破产制度是极为关键的评估模块。2019年2月1日,上海破产法庭在上海三中院挂牌成立,是全国首批成立的3家破产法庭之一。
成立以来,上海破产法庭案件受理量快速增长,从2019年的1125件,到2023年的4911件,今年预计将突破5000件。上海破产法庭奋力开拓创新,先后制定30余项制度文件,构建一系列专业化审理机制,如创设专门受理破产立案的服务中心、创建简单破产案件集约化快审机制、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案、创新管理人“四个一”督导机制等。
上海破产法庭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市场主体及时出清和挽救方面的积极作用,帮助众多企业有序退出市场,成为促进市场资源重新配置的重要司法力量。共重整成功43件,和解成功71件,累计盘活资产312.4亿元;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共清理3.1万余户债权人的3554亿元债权,清理处置价值257.9亿元的沉淀资产,化解1万余件执行积案。上市公司天海防务重整成功维护了股票市场稳定和股民利益,生鲜电商易果电子商务重整成功让新业态企业破茧重生。
上海破产法庭探索建立破产预重整机制,对困境企业尽早救治,如中科建设预重整期间尝试引入信托计划处置资产和债务,转入重整成功;上市公司全筑股份系首例上交所上市的可转债发行人预重整转重整成功案件。注重民营小微企业破产保护,五年来审结小微企业破产案件1300余件,促成86家小微企业重整或和解成功,小微企业和解工作经验被写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企业破产法实施情况报告。
作为全国首批承担跨境破产试点任务的机构,上海破产法庭积极开展跨境破产先行先试。在华信集团破产案中,首次获得香港法院认可与协助内地破产程序;受理首例日本企业上海国际株式会社申请认可与协助日本民事再生程序案,并裁定承认日本破产程序及管理人身份。
行政审判:做优促进社会治理功能
作为全国第一家跨行政区划法院,十年来,上海三中院在司法改革方面始终走在前列、先行先试,为中国“行政审判”案件的解决提供样本。
一是探索多元解纷新机制。2018年筹建中院层面首家行政争议调处中心,2020年市司法局与市各中级人民法院共同成立行政争议多元调解联合中心。中心成立以来,共协调化解403件案件,均在诉讼中参与予以化解。
二是建立司法与行政良性长效互动机制。截至2024年12月底,共组织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20余次,涉及全市各市、区级行政机关等,有效提升行政机关执法办案水平,促进依法行政。
三是健全专题调研合作交流机制。上海三中院致力于疑难、复杂问题研究,就行政诉权的保护与规范、不动产登记中车位转移登记法律适用问题、不动产经网上备案后的抵押登记的法律适用问题等组织研讨,为行政审判的类案指导、指导性案例等调研成果孵化奠定基础。
四是运用信息科技推动跨越发展。申报的《关于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存在加重情节时司法裁量的提示预警》场景应用已嵌入上海法院5.0系统,该场景应用能及时对承办法官在治安管理处罚案件中是否适用加重处罚情节作出提示预警,帮助有效提升行政审判对自由裁量权的审查。
十年来,上海三中院始终保障和规范当事人诉权行使,加强适法统一。在上海高院的指导支持下,对特殊类型信息公开案件的裁判意见得以规范和统一,促使市级行政机关进一步统一特殊类型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操作办法,推动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同时持续加强司法审查,规范行政执法,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针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程序不当、认定事实审核不严、证据把控不实等问题,共发送行政审判白皮书6份、司法建议45份、工作建议函5份,份份有回复,件件有落实。
环资审判:做优护航绿色发展功能
当前,我国正在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完善环境资源保护的法律体系和治理机制。2020年1月1日,上海三中院设立环资庭,管辖应由中院层面审理的上海全域环境资源案件。近五年来,上海三中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40余件,逐渐构建起一套完善的环资审判体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利益。
有效保护环境资源,需要实现跨专业、跨区域以及跨部门的融合。面对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问题,上海三中院通过“三合一”审理加强对环境的整体保护。在审理的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某贸易公司、尤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案中,适用新颁布的司法解释,加大对单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惩治力度,判决单位和负责人共同承担刑事责任。
环境资源案件具有流域性的特点,超出了单一行政区的范围。上海三中院推动多元共保联治,注重与长三角地区兄弟法院多元协同共治,与政府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共护生态环境。
环境资源保护是一个整体性的、系统性的综合治理体系,需要加强源头防控。上海三中院不断探索环境资源审判独有的裁判执行方式,为不同类型自然环境、生态系统提供全方位修复选项,贯彻落实修复性司法理念。强调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同时以典型案例为抓手,延伸环资审判职能,发挥法治宣传效果。在李某某诉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一案中,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行政执法人员与群众旁听、检察机关讲评的“三合一”实践活动,切实将案件审理变成“法治公开课”。
如何更好护航城市发展,提升老百姓获得感满意度?
对话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席建林
问: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改革试点已有十年,如何理解“跨行政区划”的作用和意义?
答:上海三中院成立的作用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统一法律适用。跨行政区划法院既有利于内部统一裁判思路、统一裁量标准,也有利于通过法律适用统一,向社会树立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同时,作为中级法院层面的跨行政区划法院,可以发挥审判业务监督指导职能,统一下级法院的法律适用。
二是确立裁判规则。上海三中院集中管辖行政、破产、走私和交通运输、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等特殊类型案件,往往是新情况、新问题较多的案件。通过个案审理,就新情况、新问题的处理明确观点,打造典型案例,形成裁判规则;通过对类案的分析,提炼裁判的思路、方法、标准,形成裁判指引。
三是引领社会价值。新型改革法院集中管辖的特殊类型案件,往往是社会生活领域中比较受关注的案件,对经济社会影响较大。可以通过案件的裁判,向社会输出行为规范,引领社会尊重公序良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然,上述三个方面作用发挥得好不好,还要看我们的裁判质量和工作力度。
问:上海三中院在这方面做了哪些探索?
答:检验跨行政区划法院高质量发展成效的标尺,主要是案件裁判的效果、社会公众对法院裁判的评价。为此,我们紧紧围绕“一个要务,两个支撑”,即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完善支撑法院运行的制度机制,锻造支撑执法办案的过硬队伍。
一是抓实执法办案。上海三中院公正、高效、稳妥地审理了乐高积木玩具案、华兴新城拆迁案、三岔港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案、涉公益林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和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等重大案件,形成了一批具有指导和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树立了裁判规则和司法权威性,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如何建设跨行政区划法院,在我国无先例可循。上海三中院紧紧围绕中央和市委部署安排,积极探索形成“三院合一,统一管理”的格局和“审判业务独立,行政党务合署”的运行模式,形成了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保障有力的制度体系。
三是锻造过硬队伍。按照“树牢用人导向、打造两大支撑、强化正向激励、落实从严管理”的工作思路,推进队伍建设。把握法院发展和干部选任之间的辩证关系,进一步提高“人岗适配性”。注重干部梯队建设,打造中层干部“中坚层”和年轻干部“后备军”。强化正向激励,让大家看到只要真干事、能干事,就会受重视。落实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确保干部队伍的“一池清水”。
问:上海正在加快建设“五个中心”,上海三中院如何用司法保障护航城市发展?
答:上海三中院、上海知产法院坚持把工作放在“五个中心”建设的大局中谋划推进,先后出台服务保障科创中心建设、国际贸易中心建设、“一带一路”及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营商环境建设、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等方面的实施意见,举措实、效果好,凸显了上海三中院、上海知产法院在服务保障大局方面的管辖优势和特殊作用。
今年,为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提升服务“五个中心”建设的精准性、有效性,上海三中院在认真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做优“四项功能”、培育“四个高地”的实施意见》,聚焦服务保障上海国际科创中心建设、上海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法治上海建设、美丽上海建设4个主要方面,着力提升知产、破产、行政、环资审判的专业化水平和司法公信力。努力做优服务科技创新功能、优化营商环境功能、促进社会治理功能、护航绿色发展功能,培育知产审判优选地、破产审判标杆地、行政审判引领地、环资审判示范地。
下一步,我们将全力推进《实施意见》落实落地,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融入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的大局。
问:未来在深化改革、提升老百姓获得感和满意度等方面,上海三中院有什么计划?
答:司法审判工作说到底是一项“守心”的工作。我们将深入践行为民宗旨,以“如我在诉”的精神状态,紧紧围绕“立、审、执”,细之又细改进工作,推动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一是优化诉讼权利保障。贯彻好立案登记制,加强释明与引导,保障好当事人诉权。立案是老百姓感受司法的第一关,要耐心指导,一次性解决群众的立案问题。
二是抓好程序空转治理。牢牢把握“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不是来走程序的”,深入治理“程序空转”,提升避免“程序空转”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处理好“程序公正”与“案结事了”的关系,把握好公正严明司法与善意文明司法的关系。同时,加大对虚假陈述的惩戒力度,用最少的诉讼环节实现定分止争。
三是巩固执行攻坚成果。对老百姓而言,无法兑现胜诉权益就是“赢了官司空欢喜”。我们要高度重视执行工作,想方设法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到位率。注重加强立、审、执协同,注重依法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通过有力度、有温度的执行工作,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来源:解放日报
责任编辑:奚晓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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