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五巡察组于2024年4月8日至6月28日对区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8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压实责任链条,统筹推进整改工作任务
(一)强化政治担当,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部署推进。成立院党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统筹部署推进整改任务。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在深入研究、逐一分析的基础上,细化分解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并逐项明确整改时限、牵头领导与协办部门等,以此作为落实整改任务的重要指引和抓手。
(二)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第一责任
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指导形成整改方案和三项清单,强化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点任务亲自督办、重要情况亲自协调。党组书记始终坚持重点突破和系统整改相结合,立行立改和长效长治相结合,推动制定修订相关制度机制,同时坚持将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法院工作和区域大局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实现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衔接。
(三)层层抓好落实,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承担起各自分管领域、分管部门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派驻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促推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整改成效负总责,有序推进问题整改。相关协办部门积极配合开展整改工作,细化落实具体举措。通过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形成主要领导统筹全局、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整改工作格局。开展全过程、全方面的整改任务跟踪、督办和反馈,形成整改工作闭环,做到全面改、深入改、改彻底、改到位。
二、严格对标对表,充分发挥问题整改实效
(一)对标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发挥党组牵头抓总作用存在不足方面的整改
1.针对带头学习研究区委重要工作要求不够深入的问题
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确保学习计划落实落细。进一步拓宽“首学领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和内容,将学习贯彻落实区委重要会议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议题,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
2.针对防范化解难点堵点问题不够及时的问题
积极推进审判衔接机制有效运作,专题研究判处实刑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刑罚专项行动,制定《关于审前未羁押判处监禁刑罪犯交付执行方案》,提请区委政法委协调推进收押行动。规范完善特殊罪犯收押流程,形成多方联动、协作配合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流程。做好新增判处实刑未收押人员收押工作,完善与公安机关的执行衔接机制,明确交付执行工作流程,促进罪犯顺利收押。
3.针对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审判管理监督职能作用。细化明确院庭长权责清单和履职指引,压实院庭长监管职责。推进数字改革赋能,充分发挥应用场景的提示预警功能,强化评查结果运用和跟踪讲评。对于检察建议提及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罚金刑执行等工作,加强监督、提示和整改力度,督促相关部门以庭务会、专法会等方式优化工作流程和方式。
二是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修订完善审委会工作规定、专业法官会议实施细则等文件,进一步落实完善议事规则和讨论规范,充分发挥评议、咨询和监督职能。加强日常管理和督导,强化审委会决议督办落实,实现专业法官会议“应上尽上”,推动合议庭评议规范化、全面化。
(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提升新时代司法服务质效仍有薄弱环节方面的整改
1.针对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走深走实存在差距的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派驻调解员作用。制定诉前调解案件办理流程规范指引及调解员考核方案,优化派驻调解员职责清单,健全调解员培训管理机制。将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等关键评价指标纳入考核方案,进一步发挥各项矛盾化解机制功效。
二是健全矛盾纠纷化解群众参与机制。建立第三方参与涉诉矛盾化解的“社会矛盾化解人员库”,逐步扩大入库人员范围基础。制定第三方参与涉诉信访(事)件流程图,完善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涉诉信访化解的方法机制。
2.针对司法安全保障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应急处突制度。明确安全维稳指引流程,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协调措施,进一步做好法官权益保护工作。健全部门层面沟通联系机制,召开机关安全保卫办公专题会;召开大队实战化教练员专题会议,开展综合安防演练。
二是扎实推进司法警察教育训练工作。制定更符合警务工作实际的教学教案,做好实战练兵的阶段性总结。常态化运行“法警+”协同训练模式,“协作化”警务体系初步成型;成立理论学习团队,促进法警理论学习走深走实。
三是深化司法警务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进落实数助警务建设达标方案,持续推进警务指挥分中心建设,明确建设项目责任分工,建立项目推进协调、监督落实机制。
(三)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满足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差距方面的整改
1.针对司法为民理念树得不牢的问题
一是强化便民服务意识,优化诉讼服务品质。加强司法为民融入党建和支部品牌建设,强化干警“如我在诉”理念和便民服务意识。完善信访接待、绿色通道、应急处理等便民利民举措。建立执行工单专人通报、12368工作周报制度,定期对联系执行法官情况总结梳理反馈。
二是加强“法律释明”,力争案结事了人和。组织各部门深入学习“程序空转”专项培训,依托应用场景开展防止“程序空转”专项评查和通报提示。坚决贯彻立审执全流程“法律释明”,加强诉前调解、立案、审理环节的释明答疑力度,健全判后答疑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机制,通过法庭设置诉讼答疑窗口等举措,做好诉讼全过程“法律释明”。
2.针对提升司法服务质量还有落差的问题
一是精准发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加大执前督促力度,记录执行干警对执行标的开展实地调查情况,对实地调查问题进行讲评,严格落实执行干警对执行标的开展实地调查的要求;引入文书护送队协助办理本地实地调查,依托全国委托事项办理平台办理异地实地调查。加强执行规范化透明化机制建设,加强终本管理、归档审查等流程规范。加大执行力度,用足执行强制措施,积极开展执行案件各类专项行动、治理;强化执行合力,落实长三角地区法院异地拘留协作机制,深化嘉昆太法院执行协作,健全与公安、税务、人社局、工商部门执行联动机制。
二是从严落实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工作。加强裁判文书质量把关,完善重点案件全流程监管,推动提升司法质效。针对群众信访反映问题,建立问题定期梳理机制,强化超期及重复来电工单等督办,对于当事人反映相关工作作风问题及时报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查,经核实确认的及时通报提醒,强化立行立改。规范信访登记办理流程,完善信访登记信息录入,确保记录登记完备,争取做到“有录必全”。
(四)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四责协同”机制存在短板方面的整改
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仍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着力强化警示教育以案释纪、以案促改震慑力度。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经常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纪学习教育相关会议精神,各支部对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复盘总结,加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加强节假日前廉洁自律教育,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
二是深入推进“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向基层延伸。改进和丰富机关党委推进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强对各支部日常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各支部通过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本支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项目、“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情况,督促指导落实并加强检查反馈。
(五)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和作风建设力度不够方面的整改
1.针对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严格落实区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系统中层关键岗位干部定期轮岗交流工作要求,形成轮岗交流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关键岗位、长期在同一岗位人员的轮岗交流力度。对需纳入常态化交流的执法司法关键岗位、人财物重点职位进行分析研判,梳理形成高风险岗位清单,强化廉政风险点把控。
2.针对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明确经费使用依据和规范。加强经费使用培训,强化经费使用规范意识。充分利用内控系统并加强使用指导,明确各审批节点责任,严格审核经费申请、审核、报销流程,探索建立规范经费申请和报销的长效机制。及时开展专项检查,召开跨部门联合会议,规范及明确报销类目及要求。
二是规范公务卡日常管理和报销工作。探索建立公务卡日常管理及规范报销的长效机制。对全院公务卡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做到应办尽办。加强公务卡日常管理,明确公务卡报销要求和流程。
3.针对项目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加强合同履约规范。修订完善《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将付款时间、质保金等条款作为重点审核内容纳入操作流程,规范合同管理,同时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合同审核、管理能力。
二是严把合同审批关。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要求,将合同管理作为全院行政事务重要内容。规范合同审批流程,制发工作提示明确项目需求部门、经费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及合同管理流程,将所有合同纳入内控系统中进行信息化管理。在合同履约情况自查基础上开展专项监督。
4.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及时使用公务用车系统开展用车管理,落实《关于规范公务用车申请审批流程的工作指引》,强调用车规范;加强警车使用安全宣传,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制定《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建立车辆分级分类管理和审批制度,优化升级警车出车单。
5.针对机关工作作风不够严谨的问题
一是严格规范会前准备工作流程。完善党组会、院长办公会议题材料报送流程,规范党组会、院长办公会会前准备工作。将党组会、院长办公会议题报送流程嵌入公文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流程,实现全程留痕。
二是建立党组会、院长办公会会议记录审核机制。明确党组会、院长办公会会议记录由分管院长审核,完善审核校对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组织机要人员开展文稿校对等业务培训,提升职业能力素养。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不够充分方面的整改
1.针对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要求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严格对标对表修订完善制度规则。明确党组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范围和规范。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议题报送审查流程,将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党组审议范畴,并做到必学内容全覆盖。
二是推动“三重一大”事项“应上尽上”。党组专题研究“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并通过实施办法。召开专题会议,系统解读“三重一大”制度相关政策,规范相关审批流程。
三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规范。加强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学习,提高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党组会、院长办公会会前准备工作流程提示,在充分征求意见后,方可上会集体决策。
四是强化党组理论学习的落地落实。严格落实首学制度、第一议题制度,就学习内容、形式、要求等进行细化和明确。结合学习专题和法院实际开展讨论、提出要求,持续强化以学促干,充分发挥理论指导工作实际的效果。
2.针对干部队伍管理不够严的问题
一是加强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系统规划和长远谋划,制定本院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和业务人才培养三年规划。严格按照选人用人规范开展干部考察,严肃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程序和环节,规范任职谈话等操作流程。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完善干部日常监管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二是严格落实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第一时间修订并落实《考勤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本院《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审批流程和审批表,实行凡出境必审批、凡出境必登记、凡使用必归还的具体举措;严格全院干警出国(境)证件的日常管理工作,强化闭环全流程监督管理;制定并发放《严格出入境管理告知单》,对申请出国(境)人员做好出国(境)重点事项提前告知,做到应发尽发;严格落实回执制度,将出入境凭证作为干警行程、日期的主要依据,做到已出国(境)人员的全员覆盖。开展干部因私出国(境)工作专项检查和培训。
3.针对基层党建工作有落差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督促党组处级班子成员将贯彻“三重一大”情况列入党组民主生活会和个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增强民主生活会的严肃性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针对性,坚持相互批评点真问题、真点问题,确保民主生活会取得实效。
二是深化党建业务指导。加强对基层党支部日常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各支部落实基本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利用支部工作联络员群,对各支部开展日常党建工作进行提示。开展各党支部党务干部培训,组织支部换届选举相关制度和流程的学习和实操演练,提升党务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和党建工作业务水平。
三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各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意识,注重支部委员的培训,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基本制度要求。强化对各支部指导督促,促进支部组织生活规范化。开展各支部日常组织生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将各支部落实日常“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公示和提示,并纳入绩效考核。
据统计,截止目前,巡察反馈的47项问题已经整改43项。提出整改措施115条,已经完成109条。已新建制度6项,修订完善2项。
三、坚持标本兼治,探索建立整改长效机制
(一)坚持立足长远,抓好后续整改
建立整改举措、成效、计划的定期报送和动态更新机制,依托整改台账进行分类管理和细化对账,针对已完成事项更新完善新进展,针对未完成事项记录明确具体计划和时间节点,针对已完成并持续推进事项明确长效机制,实现整改举措可量化、整改进展可追踪、整改成效可视化,常态化进行问题查摆与整改提升。
(二)聚焦问题根本,强化源头整改
深入分析问题形成的根源,并坚持靶向发力、对症下药,探索建立系列整改长效机制,实现以点带面推动问题的高效治理与系统解决。如为促进判处实刑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建立罪犯交付执行长效工作机制,从更深层次畅通配合衔接渠道。又如为充分发挥审判管理监督职能作用,建立院庭长履职监督整改长效机制,加强院庭长“一岗双责”清单化管理,压实监管责任链条。
(三)加强巩固拓展,落实成果转化
强化政治引领,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从严治党、推动司法为民、推动改革发展等实际成效,为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如依托支部党建品牌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将为民服务意识体现在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又如依托评查结果运用长效机制,将司法责任制的全面准确落实切实体现在审判质效和人民满意度的提升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69531889
电子邮箱:jdfyzzb1106@163.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德富路1221号 政治部
(信封上注明“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邮政编码:201821
来源|嘉定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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