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十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期限可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8周岁,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