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起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正式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即将正式实施!
《规定》共32条
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
通行、停放、充电等方面
作了明确规定
从今日起
石嘴山交警将按照《规定》相关要求
加强路面管理
规范通行秩序
以下几点
大家重点留意!
01
《规定》中涉及“通行”的主要内容
01
不戴头盔、闯红灯、分心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明确规定,驾驶人、乘坐人未佩戴或者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或者驾驶人遇红灯时,未在路口停止线以外、待驶(转)区内等候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驾驶电动自行车时牵引动物、手持物品或者以手持方式拨打电话、手持电子设备浏览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元罚款。
02
无牌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十元罚款。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按照规定登记上牌。
03
遮挡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十元罚款。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驾驶人应当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实施倒挂、侧挂、破坏或者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等影响号牌识别的行为,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号牌。
04
驾驶非法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宁夏地区严禁驾驶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违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加装、改装的,责令恢复原状;对拼装的,予以没收。
★违规从事电动自行车拼装、改装、加装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02
当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时,
该怎么走?
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如非机动车道被占用而无法通行时,可以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驶回非机动车道。
石嘴山交警提醒
电动自行车出行涉及千家万户的幸福与安宁。石嘴山交警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文明守法出行,加强路面管理,和广大市民一起努力,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在此,也呼吁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自觉遵章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石嘴山市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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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式 | 雍芯然
审核 | 张中华
监制 | 张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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