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山东(报料微博@凤凰网山东)日前获悉,12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潍金罚决字〔2024〕40、41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潍坊分行)因发放无实际用途贷款,虚增存贷款规模,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处以罚款35万元。

同时,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消费金融部业务经理的王大海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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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曾用名:中国银行潍坊分行) ,成立于1991年,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凤凰网山东 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