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一则“男子在跨年夜人群中对着空中放飞气球点燃烟花”的视频在互联网传播。同日,南都记者从杭州市公安局获悉,经核实,视频内容为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立案侦查的一起刑事案件。
视频截图。
据杭州警方通报,1月1日0时许,李某(男,22岁)为博取眼球,在杭州湖滨步行街人群放飞气球期间,不顾旁人劝阻,点燃随身携带的烟花向空中喷射。执勤民警第一时间将李某控制并对烟花予以收缴,现场无人员受伤。
通报称,犯罪嫌疑人李某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据杭州警方统计的数据,此次跨年夜,杭州湖滨步行街峰值人流近9万,累计人流超过27万。
警方提醒,在人员聚集区域,向空中气球喷射烟花,极易引发爆燃,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市民朋友理性过节,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共同守护城市安全底线。
根据相关规定,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燃放时,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选择室外、空旷平坦、无障碍的场所。
采写:南都记者 翁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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