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2024年5月17日发 布的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的决定,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 日发布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房金中心〔2024〕10号)。
根据通知规定,2024年5月18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将执行调整后利率。调整后 ——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35%和2.85%;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775%和3.325%。
我市于2025年1月1日起统一批量下调,无需借款人申请。
来源 |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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