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整改违规学术会议!
12月22日,国家审计署发布了《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列举了2023年度预算执行等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
图源:国家审计署
其中,国家药监局的整改情况引起医护人员的关注。
国家审计署整改300余场会议、论坛,
整体金额过亿
据不完全统计,在国家药监局的整改情况中,整改超300场会议论坛,金额过亿元,多处违规收费学术会议论坛被叫停。
记者根据《附件2:中央部门单位 2023 年度预算执行等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梳理发现,多处针对会议、论坛的整改引发关注,比如,某学会以挂名方式与外部单位合作开展培训,收取的6000余万元赞助费已退费;全面清理现有论坛,要求不得举办保留清单外的论坛;不得开展与收费挂钩的企业宣传推广活动等。
“医药行业有其特殊性,依赖于学术交流与合作。通过会议,专业人士能够掌握最新的研究进展和发展方向,提高自身科研和学术水平,医疗机构参与其中,也能紧跟行业动态。正常的医学类学术会议是业内交流的重要形式,承担着推广新知识、新产品、新应用的作用。”12月23日,医法汇创始人张勇律师告诉记者,目前整治的是违法违规的利益输送。
最近一年内,医疗领域的学术会议违规收费问题成为监管的焦点。“整改的核心在于纠正违规的学术会议。目前,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学术会议的违规行为已得到纠正,根据报告显示,对于违规的培训项目进行了退款。”张勇提到,合规性是学术会议举办的关键,必须确保会议符合法律法规。
学术会议还能开吗?当然可以。事实上,国家从来没有明令禁止过“学术会议”的开展,被整治的都是无中生有、编造虚假学术会议的名头,进行违法违规利益输送,或者违规将学术会议赞助费私分的不法行为。
并且合规的学术活动也是受到支持的。11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在京召开医药企业座谈会,会议强调,支持引导学术交流合作规范开展,合规开展营销。并且明确表态支持医务人员合规参加中外医药企业学术会议、合规领取讲课费。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连续点名“讲课费”
医生需注意这些问题
不只国家审计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早已出手。
中纪委官网于 12 月 3 日、4 日、5 日,连续 3 天发文点名「讲课费」: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中纪委官网截图
上述内容来自今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的最新修订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其中,新增条款特别提及了「讲课费」。
根据《条例》具体规定,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以讲课费为名变相送礼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
早在5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4部门印发的《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也特别提到,要重点关注假借学术讲课取酬等方式收受回扣的问题,以“站台式讲课”“餐桌式会议”等为切入点,深入整治接受医药企业变相利益输送的行为。
更早一些,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2023—2027年)》,明确要求推动反腐败向基层延伸,点名医疗领域,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行为。某市纪委监委就曾公开过一则公立医院科室主任违纪案例:某区公立医院科室主任顾某因违规收受礼金,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全部收缴;同时,某医药公司负责人也因以讲课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同样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讲课费标准细化
在国家针对讲课费展开严格清查的风暴之下,各大医院迅速响应,纷纷主动开启自查自纠行动。
需要明确的是,学术会议是医学领域知识交融、经验分享的关键途径。讲课费,作为医生付出劳动后应得的合理报酬,以及其学术价值得以彰显的重要载体,不应被全盘否定,而是要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进行妥善的收取与管理。
处于风口浪尖的医务人员,更是迫切需要明确何种情形之下获取的讲课费可能涉嫌违规。重庆市纪委监委发文介绍,可以从行为意图、行为真实性、费用标准三个方面进行判断。
第一,支付费用行为的意图是购买“职权支持”而非劳务。支付方通过此种方式向收受方进行感情投资,或对收受方的履职行为表示感谢,归根到底是为了获得其职权上的某种支持。
第二,劳务行为不具备真实性或不具有合理性。收受方没有实际提供讲课、咨询等劳务,或收受方虽实际提供了相关劳务,但确无提供该劳务的必要;提供的劳务不符合常理,如收受方并不具备相匹配的专业知识技术。
第三,在有真实且合理的劳务的基础上,还要看支付的费用标准是否合理。《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2016)规定讲课费(税后)标准为:每学时讲课费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不超过1000元、院士和全国知名专家不超过1500元。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
除了国家层面的规定,部分省市学协会发布了分类更细致的规则标准。例如,今年年初,上海市药学会等多个学协会制定的讲课费发放标准中,依照讲师职称不同,每学时税后费用在200元至3000元不等。
图片来源:赛柏蓝
“讲课费”,往昔不过是医护人员在学术交流中一份看似平常的额外收入,金额不大却牵扯个体切身利益。然而在当下医疗反腐的强劲浪潮中,“讲课费”已沦为一颗埋藏隐患的地雷。医务人员深处这一复杂局势,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审慎对待每一笔讲课费,以免踏入违规“泥沼”。当然,还是期待随着讲课费标准逐步细化,在多部门严格监管以及整个行业积极自律的协同发力下,学术会议与讲课费都能回归健康轨道。
来源:华医网、审计署、人民日报客户端、赛柏蓝(本文内容及图片来源网络,版权或知识产权归原创者所有。除非无法确认,“医务之声”都会标明作者及出处。本平台选用仅用于科普,不作任何商业用途。如有侵权烦请告知,我们会立即删除并表示歉意。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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