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邓州城市网

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4年第49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

情况的通告

近期,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8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一)邓州市桐包餐饮店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筷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食药环检验研究院(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二)邓州市昊恒面食馆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筷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食药环检验研究院(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三)邓州市如悠餐饮店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筷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食药环检验研究院(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四)邓州市齐跃新餐饮服务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筷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食药环检验研究院(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五)邓州市肖巧莲餐饮服务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筷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食药环检验研究院(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六)邓州市穆小丽饭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筷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食药环检验研究院(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七)邓州市麦子熟了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筷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食药环检验研究院(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八)邓州市乐小满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盘),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食药环检验研究院(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九)邓州市磊瑞饭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筷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食药环检验研究院(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十)邓州市刘品饭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筷子),其中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食药环检验研究院(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十一)邓州市语瑄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筷子),其中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食药环检验研究院(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十二)邓州市晨星饭店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筷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食药环检验研究院(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十三)邓州市程文一饭店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勺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食药环检验研究院(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十四)邓州市普惠饭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筷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食药环检验研究院(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十五)邓州市诗语饭店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勺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食药环检验研究院(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十六)邓州市杨栋餐饮店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勺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食药环检验研究院(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十七)邓州市精简餐饮服务店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筷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食药环检验研究院(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十八)邓州市螺上煌螺蛳粉店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筷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食药环检验研究院(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上述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责令被抽样单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给与警告并责令整改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