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有关物美超市的新闻上了热搜。据北京一市民反映,物美超市在近十年间丢失了大量装货用的木制托盘,总价值约一两千万,这笔损失被要求由全体员工分摊,每人至少需要承担500多元费用,引发员工不满。
上述市民表示,其爱人是物美超市门店的一名理货员,被告知因托盘资产丢失,需要全员赔付,要求在3天内,每人找回托盘,或向公司付款,“丢这个东西和他们普通的理货员有什么关系?”
该市民还称,物美超市相关人员只进行了口头传达,且只收现金。
超市是否有权要求员工赔偿?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 表示,超市损失究竟由谁赔付需区分不同情况。若托盘的丢失是由于盗窃导致,则损失应当由犯罪嫌疑人赔付,在归案后,通过司法程序退赔;若是超市自身管理不善,例如仓储管理混乱、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导致托盘丢失,超市作为一个商业运营主体,对自身的资产有管理和保护的责任,则损失应由超市自身承担;若是超市内部员工因工作故意或过失导致托盘丢失,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超市可向具体员工追偿,而无权予以摊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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