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透财经|姑苏君
在金融领域,银行作为经济运行的核心枢纽,稳健合规运营是其生命线。然而,江苏银行近年来屡次陷入虚增存款的违规泥沼,这一系列事件敲打着其内部管理体系,将诸多深层次问题暴露无遗。
回顾过往罚单记录,数据触目惊心。2024 年 12 月 31 日,江苏银行扬州分行因以贷款、贴现资金等转作存款或保证金虚增存款,被罚款 75 万元,时任副行长一同被罚;2019 年 12 月 27 日,宿迁分行违规虚增存贷款规模、银团贷款承贷份额比例不合规等问题遭罚 85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徐州分行更是因信贷资金挪用、贷前调查失职以及虚增存款三项违规,吞下 130 万元罚单。统计显示,仅 2020 年、2021 年,江苏银行就被处罚 43 次,累计罚款金额近 2000 万。如此频繁且高额的处罚,绝非偶然,背后反映出的是内部管理的失控。
从业务流程角度剖析,虚增存款行为首先折射出考核机制的扭曲。银行经营追求业绩增长本无可厚非,但江苏银行部分分行显然将指标完成置于合规之上。为了在短期内达到存款规模考核要求,不惜铤而走险,动用贷款、贴现资金 “注水” 存款数据。以扬州分行此次被罚为例,本应用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资金,被违规挪作他用,扰乱了金融资源的正常配置,使得真正有资金需求的企业可能面临融资难困境,而银行账面却呈现出虚假繁荣。
内部监督制衡机制形同虚设。虚增存款操作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从信贷审批到资金划转,再到财务记账,绝非一人之力可为。然而,在江苏银行的这些违规案例中,层层防线被轻易突破。授信审查部门未能识别贷款资金流向隐患,财务部门对异常存款增长未提出质疑,风控部门更是失职,对违规操作毫无察觉。这说明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与监督制约,各自为政,为违规行为提供了滋生土壤。
高管层面更是乱象丛生。一方面,高管履职管理不到位被监管多次点名,如多张罚单剑指高层对业务监管不力、决策不审慎。这意味着高层在把控银行整体发展方向、监督业务合规性时严重缺位,未能发挥应有的引领和约束作用。另一方面,从裁判文书网披露江苏银行苏州分行原副行长因贪污受贿罪获刑,可见部分高管不仅未能以身作则,甚至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带坏内部风气,让基层员工对合规要求也置若罔闻。
江苏银行在外部呈现出业绩亮眼的一面,2024 年半年报显示实现营收 416.25 亿元,同比增长 7.16%;归母净利润 187.31 亿元,同比增长 10.05%,不良贷款率 0.89% 创历史新低。但内部频繁违规问题若不解决,犹如一颗定时炸弹。虚增存款导致财务数据失真,投资者依据虚假报表做出投资决策,一旦真相暴露,股价、市值必然受挫。普通客户得知银行有此类违规,会担忧存款安全,引发客户流失。在同业合作中,其他金融机构鉴于其违规前科,会谨慎对待合作项目,限制江苏银行拓展业务版图。
要想堵住内部管理漏洞,江苏银行必须痛下决心。重新审视并优化绩效考核体系,摒弃唯规模论,将合规经营纳入核心考核指标,引导员工从源头杜绝违规冲动。强化内部审计独立性,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督小组,对业务全流程进行常态化、穿透式检查,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整改。加强高管团队建设,不仅要选拔德才兼备的管理者,还要强化对其履职监督,通过培训、轮岗等方式提升合规意识与管理能力。
江苏银行屡次虚增存款事件是一记长鸣警钟,只有深刻反思、全面整改内部管理问题,重塑合规文化,才能重拾市场信任,在金融浪潮中稳健前行,否则将在违规泥沼中越陷越深,危及自身生存根基。
虚增存款对银行和金融市场有哪些具体危害?
虚增存款作为一种违规金融操作,对银行和金融市场危害深远,具体表现如下:
对银行的危害。财务数据失真:虚增存款使得银行资产负债表上的存款规模虚假膨胀,无法真实反映其实际资金来源与运用状况。如江苏银行部分分行多次因虚增存款受罚,这种虚假数据会误导银行管理层对自身流动性、资金成本等关键指标的判断,进而影响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可能导致过度扩张或不合理的资金配置。
经营风险积聚:一方面,虚增存款往往伴随着资金的违规挪用,像以贷款、贴现资金转作存款,这使得信贷资金脱离实体经济需求轨道,扰乱正常金融秩序,增加不良贷款风险。另一方面,一旦虚增行为被揭露,银行将面临监管部门严厉处罚,如巨额罚款、业务限制等,不仅直接冲击利润,还可能影响银行信誉,引发储户信任危机,造成挤兑风险,威胁银行生存根基。
内部管理混乱:虚增存款操作能在银行内部层层闯关,暴露出银行在业务流程、部门协作与监督制衡等方面存在严重缺陷。从信贷部门违规放款、财务部门虚假记账,到风控部门失察,各环节漏洞百出,反映出银行内部合规文化缺失,员工纪律涣散,长此以往,将使银行内部管理陷入混乱无序状态。
对金融市场的危害。破坏公平竞争环境:在金融市场中,银行竞争存款资源应凭借服务质量、利率水平、风控能力等硬实力。虚增存款的银行却通过不正当手段,轻松在存款规模数据上做文章,骗取市场优势地位,使得踏实经营、合规揽储的银行处于不公平竞争劣势,扰乱资源合理分配,阻碍金融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发挥作用。
干扰宏观金融调控:存款数据是央行制定货币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虚增存款会导致金融统计信息失真,使央行误判市场货币供求状况,进而影响货币政策的精准度与有效性。例如,可能引发不恰当的货币供应量调整,造成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压力,破坏宏观经济稳定运行。
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若虚增存款现象在银行业蔓延,金融市场将充斥大量虚假资金流信号,掩盖真实风险积聚程度。一旦市场出现波动或外部冲击,这些隐藏风险将集中爆发,通过银行间业务往来、金融产品关联等渠道迅速传导扩散,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危及整个金融体系稳定,甚至诱发金融危机。
除了江苏银行,还有哪些银行曾被曝虚增存款?
除江苏银行外,以下银行曾被曝虚增存款:
贵阳银行
2024 年 2 月 19 日,贵阳银行遵义分行因虚增存贷款,被罚款 35 万元,时任贵阳银行遵义分行行长助理汪驰一同领罚。2022 年上半年,贵阳银行成都分行被企业举报 “以贷转存”。2020 年 7 月,贵阳银行贵安分行存在 “自有资金借道违规转存定期存款,质押发放贷款,以此虚增存贷款” 的情况,被罚款 50 万元。2020 年 7 月,贵阳银行观山湖支行因 “通过自有资金借道发放信托贷款,且将部分资金转为通知存款,虚增资产负债规模” 的违规行为,被罚款 50 万元。
农业银行
2024 年 4 月 1 日,农业银行嘉兴分行因 “虚增存贷款”,被罚 90 万元,时任农业银行盐官支行客户经理马鑫涛、时任盐官支行行长何建国同时被警告。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
2024 年 7 月 3 日,浙江稠州商业银行温州分行被披露存在以月末发放月初收回方式虚增存贷款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 165 万元,时任该分行行长助理郑巧弟被警告。
南京银行、建设银行、贵州银行和中国银行
2024 年 5 月,南京银行、建行、贵州银行和中行等 4 家银行因虚增存贷款规模案由而被罚。
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交通银行、长安银行、恒丰银行和中原银行
2024 年前 4 个月,在银行业收到的 136 条百万级被罚信息中,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交行、长安银行、恒丰银行和中原银行等 5 家银行存在虚增存贷款规模的违规行为。
银行虚增存款可能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银行虚增存款可能会承担以下法律责任:行政责任。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如四川射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虚增存款规模,被处以 30 万元罚款。
对相关人员的处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了对银行进行处罚外,还可以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如南京银行淮安分行虚增存贷款规模,分行行长沈钟璞、交易银行部总经理张玲、时任金融部总经理杜欣华均被警告并处罚款 7 万元。
民事责任。赔偿损失:如果虚增存款的行为给存款人或其他客户造成了经济损失,银行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合同违约:虚增存款可能导致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合同无法履行或存在欺诈行为,银行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客户的利息损失等。
刑事责任。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如果银行通过虚增存款来骗取贷款、票据承兑或其他金融票证,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银行工作人员在虚增存款过程中,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资金罪:如果虚增存款的资金来源涉及挪用客户资金或其他单位的资金,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职务侵占罪: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增存款等手段侵占银行资金的,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金融诈骗罪:如果虚增存款的行为同时构成金融诈骗,如通过虚增存款来骗取银行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金融诈骗罪,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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