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近期,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豆制品、保健食品、酒类、糕点、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罐头、食糖、调味品等食品28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82批次,不合格1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金华市婺城区卤鲜缘小吃店销售的标注阳西美味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1批次鸡精调味料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阳西美味鲜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核查,该产品系假冒阳西美味鲜食品有限公司产品。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附件: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x

附件2.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20241227.pdf

附件3.食品安全抽检合格(20241227).pdf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7日

不合格产品信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