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 月 5 日,普利制药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 2021、2022 年财报存在虚报营收与利润的情况. 2021 年虚构销售致虚报营收 4.37 亿元,占当年披露营收 28.94%,虚报利润总额 3.08 亿元,占比 65.88%;2022 年虚报营收 4.57 亿元、利润总额 3.87 亿元,对应占比 25.28%、88.27%,两年虚假利润总额合计达 6.95 亿元.

因上述情况,普利制药可能触及深交所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条款,公司股票自 1 月 7 日起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简称变为 “*ST 普利”,股票及可转债于 1 月 6 日停牌一天。若最终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其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股票及可转债将终止上市.

同时,证监会拟对普利制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1000 万元罚款,还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范敏华罚款 500 万元、禁入市场 10 年,对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罗佟凝罚款 400 万元、禁入 8 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