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被害人之一杨妞花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表示她已收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定书,并宣读了裁定书。 ▲余华英拐卖儿童案终审裁定书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24年12月19日,备受关注的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二审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驳回余华英上诉,维持死刑判决。

杨妞花

社交平台宣读判决书给自己打气

1月6日,杨妞花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据她了解,余华英在死刑复核阶段申请了法律援助。“这在我们意料之中。所以我把判决书(通过社交平台)宣读了一遍,一是想给自己打气,二是希望能让寻亲群体也看到(终审裁定结果)。”

杨妞花表示,尽管已有终审裁定,但她仍无法放下悬着的心。“死刑复核还没有出结果,还没有到最终的那一刻。”终审宣判后的第二天,杨妞花就赶到父母坟前,与父母分享了这个消息。杨妞花说,等到余华英被执行的那一天,她会再次前往父母坟前,告慰在天之灵。

根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24年12月19日下发的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2024)黔刑终237号,余华英为获取非法利益,于1993年至2003年期间,分别伙同龚显良、王加文在贵州省贵阳市、遵义市、都匀市、安顺市,重庆市大足区,云南省大理市、丽江市流窜作案,拐卖十七名儿童,并将十六名儿童以3000元至12500元不等的价格通过王某付、杨某兰等人介绍卖到河北省邯郸市。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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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英受审资料图片 图据央视新闻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自2023年9月18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余华英死刑以来,余华英曾多次提起上诉,试图“垂死挣扎”。该案重审期间,余华英拐卖更多儿童的证据浮出水面,其被认定拐卖儿童的数量,从11名增加至17名。

杨妞花表示,在她看来,从最初的一审,到如今的重审二审,余华英在法庭上的态度从未改变,没有向被害家庭表达诚恳的歉意或悔过之心。“假如她最后能认罪认罚,认识到她做的事如何伤害到了我们,知道自己是罪有应得,也许我会‘高看’她一眼。看到她如今的表现,我只希望她得到严惩。”

法院用5个“极”字

定性余华英的罪行

终审裁定书显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余华英的上诉理由,法院认为,余华英与龚显良无论是谁先提出拐卖儿童获利,二人是一拍即合,共同商议实施犯罪。在具体行为上,二人共同选择作案地点,通过糖果、冰棒等物品诱骗儿童。根据多方证言,将被拐儿童带到河北省邯郸市后,均是余华英与买家商量价格并完成交易。余华英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行为积极主动,起到主要作用,是主犯,二人都应对全部犯罪承担责任。

法院认为,余华英伙同王加文犯下的案件中,虽然余华英没有参与王加文拐骗儿童的行为,但其单独或者伙同王加文将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出卖,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与王加文相当,均是主犯。龚显良已经死亡,但其罪行不会消失,判决书已记录下他的所有犯罪事实。王加文因其罪行已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6个月。王某付、杨某兰等帮助犯,司法机关将根据其犯罪事实依法另案处理,每一个参与犯罪的人都应根据其罪责大小受到法律的制裁。

终审裁定书中,法院指出,余华英伙同龚显良通过精心准备,取得被拐儿童信任后实施犯罪,其针对的是不特定的被害人,人身危险性及社会危害性极大。余华英拐卖了十七名儿童,把儿童当作商品任意买卖,严重侵犯被拐儿童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同时给被拐儿童家庭造成严重伤害,致使亲情离断,难以弥补。

法院认为,被拐儿童父母为寻找被拐儿童花费大量时间、金钱,辗转全国各地,有的父母为此身患疾病,甚至郁郁而终。余华英还在五起犯罪中同时拐卖了同一个家庭的两名儿童,2004年就因拐卖另外两名儿童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其主观恶性极深,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系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应当适用死刑。

“我拿到终审裁定书,看到里面的5个‘极’字,我的心情很激动,我认为这体现出了司法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分子的力度。”杨妞花说。

1月6日,杨妞花的代理律师、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文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在死刑复核阶段有权委托律师申请法律援助。作为被害人代理律师,王文广已协助杨妞花搜集、准备了相关材料,向最高人民法院表达希望尽快通过死刑复核的诉求。

王文广表示,目前我国没有对死刑复核的具体期限作出明文规定。根据以往的经验,死刑复核程序启动后,“快的是两三个月,慢的一般在一年左右(出结果)。”

王文广认为,“这个案件是整个寻亲群体和人贩子的较量。我们相信最后正义必胜,人贩子必然受到惩罚。”

红星新闻记者 王语琤

编辑 杨珒 责编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