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变道两辆车发生碰撞,由于双方对事故赔偿无法达成一致,后方司机诉至法院。法官在办理这起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案件时,却发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也让这起案件的走向彻底发生了改变。

办案法官发现熟悉名字

普通事故内藏玄机

事情发生在2023年5月,当时,画面右侧的白色轿车想要变道汇入最左侧车道,后车车主发现后连续鸣笛提醒,但两辆车还是“砰”的一声发生了事故。

事故发生后,后车司机认为自己在道路上直行,拥有比变道车辆优先的路权,理应对方全责。另外,后车司机说自己是一名网约车司机,事故发生时,他的车上还载有乘客,所以,后车司机要求白车司机除了要支付维修车辆的费用外,还要赔偿他的误工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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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到达现场后,认为白车司机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驾驶的机动车,负全部责任,并开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白车司机认为,对后车的剐蹭,自己愿意报保险公司定损并赔偿,但是对于后车网约车司机主张的停运损失,他不愿意支付。二人争执不下,于是,后车司机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司机支付其3天的误工损失费1200元。

这看起来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对于法官来说,审理起来并不复杂,但是法官冯婉却隐约觉得后车这名司机的名字好像在哪里见到过,这起纠纷似乎并不像看起来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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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冯婉在法院内部的立案审查系统中,以这名后车司机的名字作为关键词进行了搜索。结果显示,近3年间,这名叫做关某的男子多次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案由,主张对方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赔偿其损失。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冯婉:虽然每天处理案件也很多,但是如此频繁地在短期内见到同一个当事人的情况还是比较少的。因为正常来讲的话,如果是以营运网约车作为主要的生活收入来源,他驾驶技术相对过关的情况下,才会去选择从事这个行业,肯定也是尽可能要避免事故的发生,对他来说才是最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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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常理,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如果仅是造成轻微剐蹭,双方当事人在交警定责后,基本会自行协商解决。可是关某光是协商不成诉至法院的民事纠纷,在短期内就有这么多,其背后是否还隐藏着更多的交通事故呢?随后,冯婉向保险公司发函,请求协助查询到了关某近三年的保险理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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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冯婉:我们从保险公司调取回来的数据是从2021年开始显示的,但是事故高发的期间基本每周都会发生交通事故,是发生了多达41次的交通事故,而且这个只是保险理赔的次数。大部分的场景都是关某的车辆作为后车,前车的司机都是在变道或者掉头过程当中发生事故,所以在事故认定当中,大多数都是认定了关某是作为无责的一方,然后由有责任一方的保险公司对相应的维修费用进行理赔。

高频出险的理赔,让这起看似寻常的民事纠纷案件透露着蹊跷。法官分析认为,关某作为一名有着7年网约车驾龄史的司机,不仅事故频发,而且事故大多数都被认定为对方全责,很明显,这种“巧合”概率很低。那么,对方会不会是专门“碰瓷”,通过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来非法获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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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某起诉的这起发生在2022年5月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他在庭审中主张自己的车辆自2022年5月9日到2022年5月11日在维修。但是离奇的是,维修完毕后,紧接着第二天关某就再次发生了事故,并且保险公司也针对受损情况进行了赔偿,这明显不合理。法官分析,这里面造假的可能性非常大,对案件的审理也有着很大的影响。

2023年6月28日,该起交通事故案在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法庭上,作为原告的关某给出了自己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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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冯婉:询问他为什么在法院起诉的案件如此之多,有没有故意制造事故的这么一个过程,有没有虚构维修项目或者延长维修天数的情况,但关某本人都是回答说,因为他在道路上行驶的时间较长,所以才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故,并没有认为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妥。

法官认为这起案件疑点重重,需要更深入地调查,并未当庭宣判。然而此时,发生了一件更奇特的事情,法官发现,在这宗案件庭审结束后,也就是在法官质疑后车司机关某是否故意制造事故后,关某再也没有发生过交通事故,并且他的车辆也没有再投入运营。

出险记录爆发式增长

民事原告变刑事案被告人

一名经验丰富的网约车司机,在一段时间内平均不到两周就要发生一起事故,这是不是“碰瓷”呢?而就在法官当庭提出这个疑问后,这名司机却再也没有发生过事故。这就让他显得越发可疑起来。随后,法院将这一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冯婉:就交通规则来讲,如果是因为前车强行穿插,导致直行的后车没有办法及时地采取制动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的情况,一般是前车承担交通方面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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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解释,虽然直行车辆享有优先通行权,但是如果司机是利用路权刻意制造的“碰瓷”事故,那么对方将涉及违法犯罪,不仅需要退还非法所得,可能还会面临刑事处罚。

网约车司机关某究竟有没有通过“碰瓷”非法获利的行为呢?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办案人员走访事发现场,调取到了相关视频资料,并找到了交通事故碰撞方以及修车公司员工、老板等人进行询问。随着调查的深入,整个案件的真相也变得清晰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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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检察机关以关某涉嫌诈骗罪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一次,关某从民事案件中的原告,变成了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关某故意驾驶车辆制造交通事故,通过向保险公司索要赔付金以及向对方车主索要误工费等方式非法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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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陈善波:他在2020年的出险事故记录只有3条,2021年的出险记录只有5条,但是从2022年到2023年6月,一年半期间出险记录就达到40多条,就有一个爆发式增长。这个爆发式增长显然是不正常的,因为都是在网约车运营过程中,不可能某段时间突然会有那么多事故。

法院认为,从事故频率分析来看,关某作为具有多年驾龄的网约车司机,如此集中发生的高频交通事故明显不符合正常的驾驶行为,并且从事故的具体情况可以看出,关某存在制造事故的主观故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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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法院认为,被告人关某与修车店老板吴某的聊天记录以及证人证言等,可以证实关某还会在固定的修车店获取维修费用的返点。

不仅如此,关某还会让修车店老板吴某给他开具虚假的维修证明,以此来向对方车主或保险公司索要误工费,如果对方不予支付,他就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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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陈善波:民事起诉的过程中,他也有提供维修证明,然后维修证明是修车店给他开的,维修证明会显示维修天数是多少天,然后他实际上维修当天就已经取车了,但是他会虚开到三天或两天。

综合多项证据进行分析,法院认为,被告人关某高频发生事故,是为了谋取保险公司赔付、修车返点以及误工费等利益。

一年半保险理赔41次

关某因“碰瓷”获刑一年十个月

在一年半的时间里,被告人关某仅保险理赔就共计41次,而在这期间,关某实际制造的交通事故应该还要更多,对方司机和保险公司都是这起案件中的受害者。对于被告人的违法行为,法院将会如何裁定呢?

在本案中,关某在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以后,大多数的对方司机都会通过私了或者同意走保险理赔程序向关某进行赔付,即便有所怀疑,也会因自己实际赔付的金额并不高而得过且过。也有少部分司机会觉得,事故的发生是关某故意而为之,并拒绝支付对方提出的赔偿费用,双方因此对簿公堂。

2024年9月20日,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关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被告人关某退赔多名被害人经济损失。关某不服,提起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关某以“碰瓷”手段实施诈骗行为长达一年半之久,除了犯罪手法隐蔽之外,也暴露了网约车平台和保险企业在风险防控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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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车辆监管,预防道路“碰瓷”犯罪,番禺法院结合案件特点,对相关保险企业和网约车企业分别制发了司法建议书。

除此之外,这起案件还暴露出了一些其他问题,比如修车店老板为了招揽生意,主动承诺给顾客返点以及虚开维修证明,也应该引起重视和警惕。目前,涉案的修车店老板吴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碰瓷”制造50多起事故

重庆一出租车司机获刑

作为网约车司机,却频繁撞车,为的就是利用“碰瓷”来获利。而想通过蓄意制造交通事故牟利的营运司机还不止一人。在重庆,有一名出租车司机在两年内制造50多起交通事故,获利5万多元,最终他也因犯诈骗罪获刑。

重庆市公安局机场分局西航站区派出所宋立翔:这个出租车往左打了一个方向,然后也没有采取减速的方式,故意制造了这起交通事故。另外,还有这个视频可以看出来,这个出租车也采取了不减速的方式,故意制造这起事故。

重庆警方发现,这辆出租车在2024年1月至4月间,在重庆江北国际机场附近连续发生了6起交通事故,出租车驾驶员罗某均无任何责任。不仅如此,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这辆车在短短两年内发生了交通事故50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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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机场分局西航站区派出所宋立翔:我们通过大量的走访工作和调取现场视频发现,罗某从2022年至2024年,一共在全市发生了50多起交通事故。这50多起交通事故,罗某从中获利了5万余元。

罗某故意“碰瓷”、制造事故谋利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罪。2024年6月初,警方在掌握了足够证据后,对罗某实施了抓捕。到案后,罗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最终,法院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第一条规定,认定被告人罗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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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陈炜佳:被告人罗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此外,法院还判令罗某全额退还被害人5.4万元非法所得。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炜佳:如果我们发生了事故,怀疑对方“碰瓷”,一个是及时向公安报警,要保护好我们的现场,拍照、视频、事故责任认定书,包括赔款记录等这些证据,便于我们查明事实的真相,更好地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