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爆竹
是污染空气、噪音扰民
引发火灾事故的重要因素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可以有效减少大气污染
改善人居环境
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安全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让天空更蔚蓝、空气更清新
环境更优美、城区更宁静
临近佳节
淮北公安温馨提醒各位居民
淮北市市区东外环路以西
北外环路以南
S238省道以东
五宋路以北区域
以及濉溪县濉溪镇
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全区范围内全时段
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警方提醒
在禁止燃放区域外,下列地点和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养)老院、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
(四)商场、集贸市场、电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五)经济开发区、工业聚集区;
(六)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及城市主干道、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安全防护范围内;
(八)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九)风景名胜区、山林、公园、绿地、苗圃、湿地;
(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来源:淮北公安
编辑:陈豆豆
编校:陈艺星
编审:王伟
审签:刘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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