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刘 惠 通讯员 马 晋)1月5日16时,呼和浩特火车站安检人员在进站口例行检查时,发现旅客郭某的行李中装有疑似烟花爆竹物品。车站派出所执勤民警对郭某的行李开包检查,确认其携带了一盒共6响烟花。民警对郭某进行了安全宣传教育,耐心讲解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的危害及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没收了郭某携带的烟花爆竹,并采取浸湿处理。
当日17时,安检工作人员在值机检查过程中,发现旅客高某的行李包中装有疑似烟花爆竹的物品。民警对高某的行李开包检查,确认其携带了两盒共计70响烟花。经民警询问,高某表示携带这些烟花爆竹是为了回家自用。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安全教育,依法没收高某携带的烟花爆竹,并进行浸湿处理。
呼和浩特铁路警方提示旅客:在乘坐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勿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营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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