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色芳华》第四集,何惟芳要求和离,刘畅爹坚持休妻。

结果都是解除婚姻关系,但两者的收益不同。

如果是和离,何惟芳能拿走自己的嫁妆,而休妻只会让何惟芳被净身出户。

先说一下和离。

和离是男女双方基于自愿原则,双方家庭同意后,签署“放妻书”解除婚姻关系。

唐朝是最早将和离写进法律的朝代,其中《唐律·户律》就有规定,“若夫妇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

不坐,就是官府不会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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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离有点类似于现代的协议离婚。

“一别两宽,各生欢喜”,是当代网友耳熟能详的一句话,其实就来自敦煌藏经洞的《放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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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拿到《放妻书》并不那么容易。

因为和离属于新思想,新政策,而休妻更主流,更传统,更利好男方。

咱就用生活经验推测一下古代离婚的难度,即便是当代人下定决心想离婚,还有一个月的冷静期呢。

现在女性的地位,可比古代强太多了。

值得一提的是,在唐代有七种情况适用于休妻,名曰“七出”,简单讲就是“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多言、盗窃”。

已婚女性既要孝顺父母,还要成为贤妻良母,自己还要保证身体健康。

能做到这三者,难度高。

公公婆婆丈夫,都是婚姻的审判员,这简直就像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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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婚姻制度中有三不去的规定,“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但这种保障,真的就是已婚女性的保障?

《梦华录》中的孙三娘的娘家房子已经坍塌,符合“有所娶无所归”的情况。然而,傅家却以“中伤妯娌”为由休了她,走的是“妒”、“多言”的角度。

孙三娘的命运,才是常见的现实。

只要男方想休妻,总能找到角度的。比如,刘家可以何惟芳一个“不顺”的名义休掉她——剧情怎么走,我还没有看。

休掉的女性,容易遭到社会歧视,成为人生难以抹掉的污点。

更重要的是,唐朝法律是没有对休妻女方嫁妆处理的规定。

既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那么主流的做法是男方家庭决定嫁妆的处理。

有良心的,可以尊重女方意见,允许女方带走嫁妆。没良心的,比如说刘家,自然是要黑掉何惟芳的嫁妆。

刘畅爹点明要休掉何惟芳,就是他明白如果一旦和离。法律可以保障女性带走自己嫁妆的权益。刘家就不能把何惟芳吃干抹净了。

或许有人说,破财买自由,何惟芳可以接受被休。

不能这样子。

因为我在前文提到了,休妻对古代女性最大污名化的方式之一。

名声对古人命运的影响极大,况且何惟芳做的是服务行业,被休掉会对职业发展有不利影响。

第二集中,何惟芳说“日子是过给自己的,何必在意他人眼光。”

非常现代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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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惟芳是唐代人,和离不会影响她的社会形象。强烈支持何惟芳和离,主动选被休才是没苦硬吃。

古代非常注重个人社会形象。这是我们的社会结构和文化因素如儒家文化导致的。

儒家提倡“礼”,“礼”规范了人们在各种场合的行为举止,注重言行的得体性和对他人的尊重。这种礼就是压抑自然感情流露,将个人行为伦理化,遵守三纲五常。

中国古人最爱的一句话就有发乎情,止乎礼。

活生生的情感,被刻板教条的礼压抑。

作为土生土长的山东人,我对儒家的某些文化感到不爽,就是因为儒家的某些教义,不尊重人类的正常情感。

李泽厚认为,从历史上看,中国人是生活在基于伦理的现实功利主义的文化族群。社会学学者彭凯平认为,中国人所谓的“关系只是一种天然的身份认同,亲密只是一剂调味料”。

国色芳华》中的何惟芳具有现代意识,这是影视剧动人的必要。

玉露之死,何惟芳不怕失态,当众痛哭。她会把一个丫鬟当亲人一样怜惜。

这是个人情感的自然流露,也是对礼教的叛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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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众看到后,会与何惟芳共情。

一个情感自然流露的女子,要和礼教社会的捍卫者一刀两断。何惟芳面临极大的风险,她的故事也因此更吸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