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案例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社情民意的“风向标”。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承担着执法办案、明断是非、定分止争、惩恶扬善、维护正义的神圣职责,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肩负着重要使命。

2024年,宿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审执结12.29万件,现将其中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以维护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决心,传递法治正能量,引领道德新风尚。

网络水军为娱乐饭圈“刷量控评”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案情】

2021年7月至2023年2月期间,被告人冀某某、王某、孙某某、宗某为牟取非法利益,由被告人冀某某出资,让被告人孙某某、宗某在某市成立数据组(工作室),让被告人王某居中负责数据对接工作,并组建微信群。被告人冀某某在某直辖市某区成立了商务组、运营组。被告人孙某某、宗某雇佣被告人周某某等人为工作人员,定制微博批量操控软件,通过软件同时操控6000个至10000个微博账号为被告人冀某某控制的20个微博账号发布的内容进行批量虚假转发、点赞、评论,该犯罪团伙非法经营数额达4400余万元。

【审理】

泗洪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冀某某、王某、孙某某、宗某等人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人员使用批量操控软件向他人有偿提供发布虚构的转发、点赞、评论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冀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万元;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王某、孙某某、宗某等6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

本案是省公安厅督办的全省首例打击“网络水军”非法经营案,入选公安部打击整治“网络水军”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法院全面审查被告人行为分工、经营数额、非法获利等情况,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将组织网络水军制造热搜纳入非法经营罪范畴,有力打击“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活动,为类案裁判提供了重要借鉴参考,实现了法律效果和 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如果您喜欢我们 推送的文章,请将"宿迁中院公众号"加为星标,分享您喜欢的文章并点击页面下方的“在看”“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