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日报》1月9日消息,近日,四川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于立军赴广元利州区、昭化区,指导基层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抓好岁末年初民生保障和安全稳定工作,围绕农村闲置资产盘活利用、“乡村大喇叭”助力乡村建设治理开展专题调研。

上述官方报道显示,四川省委副书记于立军,已兼任省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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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显示,于立军出生于1967年8月,辽宁建平人,他长期在天津市工作,曾任天津大学副校长,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等职。

2016年,于立军任天津市蓟县县委书记(正局级),蓟县撤县设区后任蓟州区委书记。2019年9月,于立军获任天津市委常委,10月兼任市委教育工委书记。

2021年2月,于立军跨省履新,任四川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2024年9月任四川省委副书记。

2022年10月,于立军当选为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2024年7月,他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递补为中央委员。

来源:决策杂志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