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0日讯 上交所网站9日更新公告显示,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1次审议会议于2025年1月9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泰君安”,601211.SH)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重组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请上市公司代表结合海通证券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及应对措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要经营指标变化、未来整合管控安排,说明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请独立财务顾问代表和会计师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国泰君安1月3日披露了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本次交易的具体实现方式为国泰君安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即国泰君安向海通证券的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向海通证券的全体H股换股股东发行H股股票,按照同一换股比例交换该等股东所持有的海通证券A股、H股股票。同时,国泰君安向国资公司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亿元。自本次合并的交割日起,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海通证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合并完成后,海通证券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国泰君安因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所发行的A股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H股股票将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流通。

本次交易方案中,募集配套资金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基础上实施,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实施。

本次交易中,A股和H股拟采用相同换股比例,即海通证券每一股A股、H股股票可换取相同数量的国泰君安对应类别股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为吸收合并双方关于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吸收合并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中,国泰君安、海通证券的A股换股价格按照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的A股股票交易均价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确定,并由此确定A股及H股换股比例。每1股海通证券股票可以换得国泰君安股票数量=海通证券的A股换股价格/国泰君安的A股换股价格(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国泰君安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的A股及H股股票交易均价分别为13.98元/股、7.89港元/股。根据国泰君安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国泰君安拟以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经除权除息调整后,国泰君安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的A股及H股股票交易均价分别为13.83元/股、7.73港元/股。

海通证券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的A股及H股股票交易均价分别为8.60元/股、3.61港元/股。根据海通证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海通证券拟以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3元(含税);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经除权除息调整后,海通证券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的A股及H股股票交易均价分别为8.57元/股、3.58港元/股。

综上,国泰君安的A股换股价格为13.83元/股,海通证券的A股换股价格为8.57元/股。根据上述公式,海通证券与国泰君安的换股比例为1:0.62,即每1股海通证券A股股票可以换得0.62股国泰君安A股股票、每1股海通证券H股股票可以换得0.62股国泰君安H股股票。国泰君安的H股换股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的H股股票交易均价7.73港元/股,以上述换股比例计算可得海通证券的H股换股价格为4.79港元/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亿元,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交易税费等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后,拟用于国际化业务、交易投资业务、数字化转型建设、补充营运资金等用途。本次发行A股股份数量不超过626,174,076股(含本数)。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价格不低于以下价格孰高者:(1)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国泰君安股票交易均价的80%;(2)截至定价基准日国泰君安经审计的最近一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若国泰君安股票在该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每股净资产值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定价原则,在国泰君安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基础上,扣除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中确定的每股现金红利后,国泰君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的价格确定为15.97元/股。

本次交易构成国泰君安的重大资产重组、构成海通证券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国泰君安的关联交易、不构成海通证券的关联交易,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构成国泰君安的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国资公司,国资公司为国泰君安的控股股东。

国泰君安聘请东方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聘请中银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责任编辑:何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