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马嘉豪 实习生 王秋婷

租来的车还能作抵押吗?近日,四川重庆两地发生一起“先租后押”的案例,并引发了一场跨省的“追车”风波。典当公司员工从四川达州深夜跨省“潜入”重庆巴南区的一处停车场,打算驾车离开时却意外冲下山坡,造成车辆和停车场设施损坏,面临10万元的赔偿。

事发后,停车场工作人员向辖区派出所报警,涉事司机也被警方带回调查。不过,警方经过详细调查了解后,又建议双方私下协商解决。

一连串让人匪夷所思的操作背后,到底隐藏怎样的玄机呢?

凌晨钻进停车场

强行开车冲下山坡

据停车场工作人员回忆,1月3日凌晨1点多,他听到停车场有动静,刚从床上起身,就发现有一辆车撞破围挡冲了出去。等他赶过去查看时,车辆已经冲下停车场旁的山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万顺典当公司的刘先生准备开走奔驰商务车时,撞破了停车场的围挡

对于这次事故,封面新闻记者联系到当事司机刘先生,他说:“当时车子在冲下山坡时,被几棵大树卡住,只是车子发生变形,我没有受到太大影响,只是受了一些皮外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奔驰商务车冲下山坡后被树木卡住

刘先生称,他不是什么“偷车贼”,而是四川达州万顺典当公司的一名员工,连夜从达州来重庆钻进停车场开车是有原因的。

事情回到1月2日晚上,刘先生和两名同事从达州驱车来到重庆巴南的一处停车场,他们看准了停在场内的一辆奔驰商务车。

“凌晨2点左右,我来到停车场的时候,发现门是锁的。然后发现围挡旁边有个洞,我就钻洞进去把车开走。我开到门口的时候,发现有围挡,刚好有个人出来,我一慌就开车冲下山坡了。”

刘先生为什么要冒着当“偷车贼”的风险,深夜去开车呢?和刘先生同行的同事肖先生,道出了原委。

2024年2月7日,四川一名刘女士以资金周转为由,把一辆奔驰商务车抵押给万顺典当公司,获得抵押款7.5万元。抵押期间,这辆奔驰商务车及其行驶证、车钥匙均由典当公司保管,车也停放在达州市达川区南岳镇文化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刘女士与万顺典当公司签订的合同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员工突然发现奔驰车不见了,查看监控才发现是半夜有两个人用皮卡车把奔驰商务车给拖走了。”肖先生说,现场还留下一张“车辆暂时性收回告知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民生金融租赁公司留下的“告知书”

告知书上写道,刘女士与民生金融租赁公司签订了合同,由于刘女士逾期未按约定支付相应费用,民生金融租赁就要暂时性收回“抵押物”,也就是奔驰商务车。

面对突如其来的告知书和“不翼而飞”的奔驰商务车,整个万顺典当公司顿时“炸开了锅”。大家都觉得这事太不可思议,明明自家公司和刘女士签有抵押合同,车辆怎么能说运走就运走,而且还是偷偷摸摸的。

于是,万顺典当公司决定要把奔驰商务车给追回来。员工通过追踪车辆的GPS定位,发现奔驰商务车竟然被拖到了200多公里外的重庆巴南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通过GPS定位,刘先生发现奔驰商务被开到重庆巴南区

在获得具体位置后,刘、肖二人和另一位员工,便在今年1月2日晚驾车赶赴巴南某停车场,也准备来一次不告知就取车的操作。因此,前文出现的一幕就发生了。

四川重庆两地跑

这辆奔驰究竟该归谁?

万顺典当公司“满腹委屈”地说明情况后,记者又联系上民生金融租赁公司,工作人员查询到刘女士的确在该公司“租了一辆奔驰商务车”。不过,刘女士是准备通过“以租代购”的形式,想要买下这辆奔驰商务车。

签订合同时,双方在达州地区的车管所做了抵押登记。令民生金融租赁公司没想到的是,刘女士在付了首付和几个月租金后,就断供了。

在没有收到月供租金的情况下,民生金融租赁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收回车辆,于是就找人把奔驰商务车从四川达州拖到重庆巴南的某停车场内停放。

事情发展到这里,问题的症结总算找到了。正是刘女士的“神操作”,先“以租代购”买车,后又把车抵押出去,导致万顺典当公司与民生金融租赁公司都觉得自己是“苦主”,“上演”了一出相互“偷车”的闹剧。

在民生金融租赁公司看来,这辆奔驰商务车的所有权并非属于刘女士,而是属于他们。现在车辆和停车场设施遭到损坏,是由于万顺典当公司的不当行为和停车场的管理失职导致。

同时,停车场一方也在向典当公司索赔,车辆维修费用加上其他设施损坏的赔偿费,大约10万元。

针对赔偿问题,万顺典当公司的刘先生表示,“合理范围内的赔偿我可以接受,但是关于这辆奔驰车的所有权,还是希望能够尽快联系上刘女士进行确认。如果她不出面,我们只能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了。”

可在民生金融租赁公司、停车场和万顺典当公司三方闹得“不可开交”之际,整件事的关键人物——刘女士却不见了踪影。记者也尝试通过几份合同留下的电话进行联系,拨过去始终显示号码是空号。

律师:先租车再抵押涉嫌违法

不可轻易钻空子

关于这件颇为离奇的纠纷,重庆履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尹明沁表示,当事人刘女士通过“以租代购”的方式向民生金融租赁公司购车的话,这样的交易行为在法律上被称为“融资租赁”,这一步是合法的。

“刘女士作为承租人,通过‘以租代购’的方式买车,在未支付完车辆租金的情况下,是没有车辆的所有权,其所有权依旧在民生金融租赁公司手中。”尹明沁表示,在没有取得汽车所有权的情况下,刘女士是不能将车辆进行再次抵押,“万顺典当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工作疏忽,没有仔细核验车辆的所有权和检查车辆登记证。”

尹明沁解释说,根据相关法律,租车人擅自将租来的车辆进行抵押,显然违反了合同约定,租车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租车公司遭受的损失等。如果租车人无法按约归还车辆或再进行抵押借款,“在法律上还可能被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涉嫌构成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尹明沁提醒广大市民,在办理抵押业务前,要对抵押物的权属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包括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情况,确保抵押物无权利瑕疵。同时,接受抵押物的企业也应确保抵押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在合同签订、抵押登记等环节,做好充分了解,避免因法律漏洞导致的风险。